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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
自2023年起,太仓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结算统一调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21年太仓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结算(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已延至2022年12月31日。
01
论门诊治疗的调整
个人账户:
2022年7月1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再次为参保职工预拨个人账户金额,按照2021年个人账户原有金额/月数(按月计算)×6预拨2022年7月至12月个人账户金额。
门诊治疗:
在职和退休门诊起付线不变。2022年7月1日起门诊统筹(含慢性病特殊药品和国家药品)费用限额按原标准提高一半。
也就是说2021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医药费不用担心零星报销了!可延长至2022年12月30日。
02
零星报销注意事项
1.因职工医保结算年度调整,参保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在2022年12月30日前零星报销。
2.居民医保年度结算不变,仍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人2022年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需要在2022年12月30日前零星报销。
3.上述职工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跨年度报销的,也可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但相关医疗费用计入报销结算手续的年度累计。
4.参保人员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支付的生育医疗费用零星报销不受年度限制。建议尽快办理报销手续,以免影响后续待遇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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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
为了减少人群聚集,如果确实需要尽快办理零星报销手续,建议优先考虑网上办理。参保人可关注太仓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官方账号,点击“智慧医保->:服务大厅->:医保报销模块在线办理报销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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