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珍斋(徐州三珍斋菜单)[通俗易懂]

三珍斋(徐州三珍斋菜单)[通俗易懂]文/陈伟敬 一只正常喷码日期的叫花鸡,扫码发现已经过期快两个月了。薄如止水的洗衣液,发霉的午餐肉,山寨品牌的粉丝…近日,有上海市民在社交媒体上发声,称收到劣质保修材料,部分涉嫌“三无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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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陈伟敬

一只正常喷码日期的叫花鸡,扫码发现已经过期快两个月了。薄如止水的洗衣液,发霉的午餐肉,山寨品牌的粉丝…近日,有上海市民在社交媒体上发声,称收到劣质保修材料,部分涉嫌“三无产品”。

《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反馈群体涉及浦东、闵行、宝山、杨浦等地区。位于浦东区的李越在网上报道称,许多居民在使用街道发放的材料后出现腹泻,部分材料涉嫌伪造生产日期。此外,供应担保企业卷入侵权诉讼的案例也很多。

“三无产品”的一部分。图/由受访者提供

针对部分市民投诉发放到户的保障物资存在质量问题,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殷新4月21日在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在近期的监管工作中,包括接到的投诉举报,发现部分免费发放的保障物资存在质量问题,主要是生鲜食品的质量问题。对于疫情期间发现的相关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坚持从快从严的原则,一起查处一起。市民发现相关问题,可以拨打市长热线反映问题,进行监督举报。

目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已依法提前介入“梅陇镇问题猪肉”等一批涉疫刑事案件,加强侦查指导,提高办案效率,尽快严查涉疫犯罪。

材料包装出现“三无产品”。

直到在朋友圈看到很多朋友的评论,家住上海浦东新区泥镇的小回忆起最近收到的物资“礼包”似乎有点“奇怪”。

“4月8日、10日、14日、18日,我们送了几份物资,有叫化鸡、扒鸡、酱鸭、香肠、熏鱼……”虽然吃完后身体并无异常,但萧炎还是从食品包装上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

喷墨打印的生产日期是4月13日。图/由受访者提供

喷码日期为4月13日的400g三珍斋叫花鸡,扫描商品食品安全追溯码后,生产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就保质期而言,已经过期近两个月了。东明街居民李越搜索发现,收到的“楼老七”牌榨菜涉嫌伪造生产日期。

这不是个例。最近,很多上海市民在网上吐槽,有三无产品、过期产品、劣质产品等。在接收的食品和生活物资中进行防疫和防护。

在一些收到和萧炎一样的三珍斋叫花鸡的居民中,一些人吃了之后感到不适。另一位住在浦东新区张江镇的居民刘一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她收到了三珍斋牌三镇江鸭。“很多人吃了以后拉肚子,居委会叫他们不要吃。”

有居民反映食用后腹泻。图/由受访者提供

经查,三珍斋由嘉兴三珍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该公司位于嘉兴市。公司成立于1993年,具有熟肉制品生产资质。4月21日,该公司就此发表声明,称公司高度重视,对给消费者带来的不愉快体验深表歉意。还表示已连夜开始自查,并配合相关买家调查。

除了过期材料,上海网友反映收到一些“三无产品”。浦东新区居民分享的一段视频引起网友热议。被孤立在家的她收到了街道办的礼包,有扒鸡、粉丝、盐、洗衣液等等。

视频中,女子先将一瓶街边自制的洗衣液倒入盆中,才发现洗衣液“稀得像水”。随后女子出示了配发的牙膏,上面有“空空这样的字样。女子查询这些资料,却发现这些产品涉嫌三无和假冒伪劣产品。

据《中国新闻周刊》检索,上述品牌为惠宜洁洗衣液,由浙江南鹏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根据多个工商信息平台显示,其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但实收资本为零。在各大电商平台上,找不到相同的品牌。

上述生活资料礼包由上海好趣多贸易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注册地受周浦镇人民政府委托。4月20日,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该材料系好奇多公司分别从济宁善道贸易有限公司和杭州超越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购买。检查两个供应商的证照是否齐全,能提供食品、日用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和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合格证。

目前,浦东市场监管局已对上述食品、生活用品进行抽样送检。

除了浦东新区,上海闵行、普陀、浦东、松江等区的居民也有反映类似问题的材料。

目前已有部分地区的材料采购商回应,承认供应商资质把关不严。发放“山寨”粉丝的闵行虹桥镇表示,虹桥镇第四批物资采购商为扬州宏信龙超市。随后,该公司在其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发布致歉信。

此外,4月12日刘一收到的第二份保障材料中,有一包鹤壁市利康卫生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外科口罩,去年12月17日,山西省药监局宣布,全省将对鹤壁市利康卫生材料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生产的上述批次医用防护用品采取暂停经营的控制措施,原因是该企业生产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检测结果不合格,但经核查并非企业生产。

今年1月,在河南省药监局通报的问题医疗器械产品名单中,鹤壁市利康卫生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外科口罩也赫然在列,理由是生产厂家表示未生产过该批次产品。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食品必须有中文厂名、中文厂址、电话、许可证号、产品标识、生产日期和中文产品说明,否则视为“三无”产品。

赵良善说,销售“三无”或者“过期”食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以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和检察机关。

从时间上看,在网络反映发酵之前,上海闵行区梅陇镇经销的问题猪肉就已经受到关注,也是官方生鲜的代表。据梅陇镇防控办通报,4月14日至15日,梅陇镇发放的第四批生活保障物资中部分猪肉存在质量问题,已停止发放这些物资。

梅镇居民刘峰于4月14日收到了问题猪肉。“我来的时候是一个塑料袋,包着油和肉,然后还有一个保温箱。保温袋外面有一个泡沫盒,什么都没有贴标签。”

《中国新闻周刊》从刘峰发来的图片上看到,猪肉发黄无光泽,脂肪率高。

猪肉问题。图/由受访者提供

刘峰所在的社区有比较完善的团购机制,他自己也是志愿者,“每天清点分发物资,核酸检测”。虽然在一个团里买肉不容易,但是刘峰还是扔了。“有些家庭把肉煮了,然后就发臭了”。

据刘峰说,他以前收到过一次“劣质”猪肉。“第一次,肉变坏了,但没有这次坏。”

梅镇防控办反映,居民收到的部分商品确实存在脂肪超标、外观不佳、多为边角料、变质变味等问题,与协议和企业样品存在明显质量差异。

4月20日,上海市公安局通报案情:4月9日,梅陇镇政府与上海咨询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保供协议》,约定该公司在4月15日前提供11万份猪肉产品,每份规格为五花肉(2kg)和蹄肉(1kg),涉及采购金额760万元。

其间,犯罪嫌疑人张某(男,38岁)、王(女,37岁)、张(男,30岁)通过徐某杰(女,34岁)购买猪肉人民币300余万元后先后到达闵行区梅陇镇。在向辖区居民统一发放的过程中,发现冷冻猪肉产品存在脂肪超标、外观不佳、边角余料、口感不佳等问题。梅陇镇政府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停止了这批物资的发放,并通知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

经公安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张某、徐某杰、张等人明知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仍以正常市场价格销售,数额较大。王在明知上述人员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资金支持帮助。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20日宣布,依法提前介入“梅陇镇问题猪肉”等一批涉疫刑事案件,加强侦查指导,提高办案效率,尽快严查涉疫犯罪。

检察机关公布的案件中,高推高价格管理违法案,静安区检察院已依法提前介入。在疫情防控期间,犯罪嫌疑人高某冒用他人食品经营许可证在网络平台上开店,囤积大量蔬菜、鸡蛋、鸡鸭等食品,并大幅抬高价格对外销售。部分食品差价率高达437%,累计销售额175万余元,非法获利150余万元。日前,公安机关已对高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对涉疫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维护公民的切身权益,确保市场经济秩序的安全稳定。

除了对违法企业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外,上海还追究了相关负责人的责任。日前,上海市纪委监委官网发布消息称,闵行区梅陇镇副镇长任卫平、经开办主任李爽在发放保障物资过程中,存在失职行为,导致不合格猪肉产品发放到社区居民手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两人均被党政立案,接受进一步调查,并按程序被免去副市长、经发办主任职务。

(文中李越、萧炎、刘峰、刘一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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