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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会商研判,12月22日至31日,太原将出现持续性中重度污染天气。为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太原市改善省级环境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市区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实行单双号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制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零时至2021年12月31日24时。
二、管制区域为绕城高速西环段、印青高速(太原市罗城至清徐段)以东,绕城高速北环段以南,绕城高速东环段、宇泰路(武宿高速至晋中段)以西,小牛线(不含)、玉古路(不含)以北。
三。监管规定
(一)交通管制期间,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按照车牌尾号实行单日行驶(1、3、5、7、9)和双日行驶(2、4、6、8、0)。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的前一位为准。
(二)外省(市)和外市机动车进入限行区域的,按照本通告规定执行。
(三)下列机动车不受限制:
1.公共汽车、阿津号牌出租车、长途客车(含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校车、大中型通勤车;
2.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工程救险车、军车、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交通事故保险勘查车;
3.鲜果、蔬菜、鲜奶运输车辆,环卫、污泥运输、园林、道路养护专用作业车辆,殡葬专用车辆,新能源号牌车辆。上述车辆如为中重型货车或特种作业车辆,必须办理“禁区通行证”方可通行。
(4)交通管制期间,市区公交车免费乘坐(太原至晋中的城际公交线路除外)。倡导“文明交通、绿色出行”,鼓励市民选择“公交、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
(5)管控期间,暂停滨河东路、滨河西路部分路段高峰期调控措施;如果有比本通知更严格的其他限制,则适用其他限制。
四。法律责任交通管制期间,机动车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服从交通警察指挥。对违反道路限行交通管理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措施,造成不良后果和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记者曹秀娟)
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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