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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波波,我想加入一个发型师的团队。你能告诉我一些关于护发素的情况吗?
博:当然有一点很离谱,网店经营者和供应商合作,供应商提供产品的图片、介绍、款式等信息。网店向消费者推销产品,供应商代为发货。
顾客:这听起来像是做生意的一种简单方式。这样做有法律风险吗?
博:有一定的风险。如果代售的产品侵犯了他人的权利,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常见的侵权行为包括因产品质量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侵犯他人作品、专利、商标权等。
顾客:啊,但是有一个代理商说赔偿责任归他,利润归我。这个靠谱吗?
博:至于盈利,看你的业务能力了,不过关于薪酬我不得不说一下。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二条产品责任因产品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假设供应商送来的产品有质量问题,消费者找你这个卖家,赔偿产品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至于供应商,就看是否愿意主动承担这个损失了。
至于产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法律来源抗辩是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在与作品、专利、商标权相关的法律中都有规定。我们以《商标法》第六十四条为例:“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够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向供货方说明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从字面上看,这个法律的内容只需要提供一个相关的证据,供应商是谁。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一些注意事项与字面上的注意事项不同:
不知道侵权
经营者不知道是否实施了侵权行为是主观因素。作为经营者,他不能证明自己不知道侵权。所以一般情况下,主要是从权利人来证明经营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比如在宣传中,权利人有投诉环节,供应商供货价格远低于正品进货价格,供应商本身是个体工商户,从个体工商户进货风险大。
对于经营者主观上对侵权行为不知情,在经营者未对产品本身是否存在问题、是否侵犯他人权利进行检查核实的情况下,主张对侵权行为主观上不知情从而以法源抗辩免除赔偿责任的行为,部分法院不予支持,最终不采纳经营者在侵权案件中主张的法源抗辩。
经营者也可以主动证明自己不知道侵权,比如提供供应商的商标、专利、著作权证明,或者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取得权利许可的证据,证明自己已经主动审查了供应商产品的合法性。
取得
在侵权案件中,合法取得的证据相对简单。通过对比原告获得的订单和供应商交付的订单,确定两个订单的收货人、联系方式、物流信息、交付时间一致,可以证明侵权产品是由源头即供应商提供的。
有来源者
来源是指根据经营者提供的信息,原告可以直接找到侵权产品的上游销售者。为此,经营者可以点击供应商的基本信息,截下经营者的相关资质信息,作为证据提交。
客户:肖波,法律来源抗辩太复杂了。有没有更安全的方法?
波:注意安全。选择供应商的时候可以查一下。比如你在选择寄售的发货人时,可以选择“旗舰店”和“品牌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平台上使用“旗舰店”、“品牌店”等字样的经营者,需要查验权利证书。既然官方会帮你。
其次,选择供应商,还是要选择业务能力强的店铺。更简单的方法是点击他们的简介,确认是否能看到在平台注册的相关资质信息或经营主体信息。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十条、第十五条的规定,除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和山寨产品,个人利用自身技能从事依法不需要许可的便民劳动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外,其他主体应当向市场主体登记并公示。
第三,可以查看供应商是否被作为被告起诉到法院,可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输入供应商的主要信息,了解其是否被作为被告起诉到法院并承担赔偿责任,或者通过查看企业信息的平台查看这家公司的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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