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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名人山寨奶茶不仅欺骗消费者,也让加盟商头疼。
近日,多位茶店老板向南方+记者反映,加盟网红“古镇”茶走进了一个山寨骗局:开店没有商标使用权,甚至可能被正品“古镇”茶指责。
6.8万元加盟“古茶”店却被告知侵权。
今年6月,江西的董先生在网上看到了加盟“顾铭”茶的广告。得知“顾铭”是网红,他想尝试加盟。
在支付了6万多元的初始费用后,董先生又花了9万元购买设备和材料。开店快一个月了,当地工商部门找上门来。
“工商部门说我店涉嫌侵犯顾铭注册商标专用权,要求去掉门牌和菜单样式中的‘顾铭’内容。”董先生纳闷,当初签加盟合同,怎么就成了“冒名顶替”了。他给广州元味春公司打电话,电话没打通,才发现还有很多和他一样的加盟商开不了店。
商标“顾铭”改为“南古山明”,公司只愿意支付1万多元。
“广州元味春公司也有古茶的商标,但不会制茶。”董先生告诉记者,广州园味春公司的“顾铭”商标是南京金之哲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金之哲公司”)授权的。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信息显示,南京金智泽公司申请成功的商标注册为第31类。这类商标只能用于动物食品、新鲜蔬菜等服务,不能用于奶茶等餐饮服务。
网红顾铭茶隶属于浙江顾铭科技有限公司,其官网显示加盟的唯一签约地点是浙江台州温岭的顾铭茶总部。公司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曾发文指出南京金智泽公司欺骗加盟商,其官网贴出了打假提醒。
10月9日至11日,董等加盟商与广州元味醇公司代表进行了调解。董老师提到,公司给出的解决方案可以将店名由“古茶”改为“南山古茶”;不开店的话可以拿一万左右的退款。许多加盟商表示,他们不满意这样的解决方案。
10月14日、15日,南方+记者多次致电广州元味醇公司,电话均未能打通。
律师:广州元味春公司或涉嫌商标假冒犯罪需赔偿相关损失。
对于广州源味醇公司、浙江顾铭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顾铭”商标一事,邓刚表示,情节严重的,经营者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的注册商标,可能涉嫌商标假冒。是否构成犯罪,要看具体的行为和情节。
邓刚提醒投资者,在选择特许经营商业模式时,应仔细考察授权方。投资者应检查被授权公司是否为法人,其商标或其他知识产权是否已注册,是否有权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商标和品牌,是否得到权利人的授权。
“投资者也需要明确加入后的权利和责任。”邓刚表示,投资者还需要了解其授权服务的种类、范围、期限,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被授权方的违约责任、赔偿范围等做出明确约定,确保加盟行为受到法律保护,降低投资风险。
[记者]刘伟实习生刘家荣
受访者提供的图片
【作者】刘恒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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