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拒之子是什么意思(赢了就是一辈子输了)

天拒之子是什么意思(赢了就是一辈子输了)老人病得很重。 儿子不愿支持 伤心之余,她找到前夫协商赡养事宜。 而且协议同意给对方几百万的房产。 没想到老人去世后。 但他的儿子出来阻止家眷得到财产。 称之为遗产。 老人的礼物无效。 不管我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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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病得很重。

儿子不愿支持

伤心之余,她找到前夫协商赡养事宜。

而且协议同意给对方几百万的房产。

没想到老人去世后。

但他的儿子出来阻止家眷得到财产。

称之为遗产。

老人的礼物无效。

不管我儿子。

患病老人与前夫签订了赡养协议。

戴女士生前有过两段婚姻。1986年,他与庞某结婚,两人生下一子庞某,后来庞某去世。2014年与蔡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后两人因性格不合于2017年离婚。

2013年,因拆迁自建房,戴女士得到了一套90平米的安置房,外加20多万元的补偿款。

2019年,戴女士因病长期卧床,需要人照顾,于是向儿子庞小谋求助。庞小谋不仅不理会,还说不愿意为母亲以后的治疗买单。

无奈之下,戴女士找到前夫蔡某,双方在律师见证下签订协议,详细约定了医疗、饮食、起居、赡养遗赠等生活安排的权利义务。协议中明确约定,如果前夫蔡某能够按照协议约定的事项勤勉尽责地履行义务,则戴某死亡后,其名下安置房的房屋权利归蔡某所有。

协议签订后,蔡按约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2020年3月,戴女士因病去世。

前夫想得到捐赠的财产

但儿子说要依法继承。

在处理完戴女士的善后事宜后,蔡拿出协议主张权利时遭到了的拒绝。多次协商未果后,2021年12月,蔡将起诉至柳州市区人民法院。

称该“约定”并非戴女士的真实意思表示。当年,戴女士因急需用钱治病,被迫与蔡签订协议。

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也是不对等的。蔡只花了几万元照顾并安葬了戴女士,却约定她在履行职务后得到价值百万元的财物。

庞认为,财产应按合法继承处理,蔡的抚养费、丧葬费等费用可从戴女士的遗产中扣除。

维护协议有效。

法院裁定财产属于她的前夫。

2022年2月,刘备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区人民法院认为,被继承人戴女士与蔡签订的协议在性质上属于遗赠扶养协议。协议的签署过程是在见证人的见证下完成的,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法院予以确认。庞某作为代某的儿子,在代某患病时,未尽到主要赡养和照顾义务。戴某死后主张合法继承和分配房屋,法院不予支持。此外,戴与蔡签订协议并不排除其他亲友基于亲情、友情对戴的照顾。

根据现有证据查明的事实,区人民法院在戴生前对其有照顾,在戴死后也为其办理了丧葬等事宜,判决将戴名下房屋的全部权利遗赠给原告蔡。

庞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柳州中院。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故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普法时刻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继承方式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遗赠协议是赡养人与被赡养人之间签订的协议,在协议中,被赡养人承担赡养被赡养人并安葬的义务,被赡养人死亡后,被赡养人的财产归被赡养人所有。

遗赠协议作为一项独立的继承制度,在中国的社会生活和司法实践中已经有了相当成熟的经验。往往能在老年人晚年提供更好的物质支持、精神支持或陪伴,同时能为公众提供清晰、明确、规范的行为准则和价值导向,有效保证老年人有安全感和依靠感。遗赠使被扶养人通过协议获得遗赠财产,这与“母死子继”的传统观念不符,因而经常引起法定继承人与被扶养人之间的纠纷。本案中,被扶养人持友好态度,依约善意履行责任和义务,自始至终善待被扶养人;被赡养人的儿子是希望通过合法继承得到遗产,却懒于履行赡养义务,令人尴尬。

网友热评:

赡养父母是父母是

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与子女的法律义务。

小时候

我们本应履行赡养父母的法律义务。

如果选择“养老不孝顺”

那也要承担“遗臭万年”的后果。

上海新闻联播综合自最高人民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刘备区人民法院、网友评论。

来源:上海新闻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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