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理工大学详细地址和邮编_西安理工大学曲江校区图书馆

西安理工大学详细地址和邮编_西安理工大学曲江校区图书馆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本科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本科招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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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本科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本科招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Xi理工大学。英文名:西安理工大学。地址:Xi市金华南路5号。分布:金华校区位于Xi安金华南路5号,曲江校区位于Xi安项燕路58号。办学层次:博士、硕士、全日制本科。学校国家标准代码:10700。

第三条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央和地方共建的高水平大学,陕西省重点建设。是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规划——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机构,陕西省“全国一流大学共建高校”。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与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的高校。对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者,授予Xi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Xi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本科招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Xi理工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教育部有关招生的政策,领导和监督招生的具体实施,决策和审议本科招生的重大问题。招生委员会由校长、主管校领导、相关院系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校长说了算。

第六条Xi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是Xi理工大学组织实施本科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Xi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Xi理工大学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学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办学条件的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市、自治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历年计划编制等因素,科学编制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报教育部批准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Xi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规定。

第十条Xi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类别包括普通科技、普通文史、综合改革、中外合作办学、专项(国家和地方)、艺术(美术)、高水平运动队、内地新疆高中毕业生、新疆少数民族预科生、新疆南疆计划考生等。,并按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在班就读。

第十一条Xi理工大学根据各省(市、自治区)学生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照高考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进行招生。

第十二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市、自治区)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条件下(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各省(市、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且符合Xi理工大学调档要求的,按志愿和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体检合格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考生选修科目必须符合本科招生专业要求。

第十三条Xi理工大学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存在年级差异。相同分数按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相同排序规则排序。特殊类型招生认定结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Xi理工大学国际科技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Xi理工大学和澳大利亚詹姆斯库克大学共同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它的英文名称是Xi理工大学国际工程学院。招收的本科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H)、电子科学与技术(080702H)、土木工程(081001H)、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H)。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只录取填报了专业志愿的考生,学制四年。培训计划由中澳双方共同制定,双方教师共同授课。采用“4+0”培养模式,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Xi理工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五条Xi理工大学承认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不重复加分,只取最高分,最高分不得超过20分。高考所有加分项目和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跨省、不同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六条录取期间,我校向社会公布的生源计划未完成时,参加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志愿招录。

第十七条Xi理工大学招收艺术类考生。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地方专业课统考(联考),考试合格后才能填报我校。按艺术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通过考试确定自己学习的具体专业。

艺术类(美术类)录取原则:政治思想品德考试合格、体检合格、专业课省级统考(联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学校按省级艺术类投档办法录取考生档案,再按专业课省级统考(联考)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类省份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排序。

第十八条Xi理工大学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年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测试。拟通过测试者,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方可按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Xi理工大学将预留招生计划总额的1%,主要用于调节生源质量,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二十条Xi理工大学的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通过省级招生部门公布。

第二十一条Xi理工大学本科专业以英语教学为主。少数民族语言考生要慎重报考。Xi理工大学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言类考生。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学费标准和奖学金:学校各项收费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陕西省发改委规定的标准执行。学分制学费采取两部分收费政策。艺术类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按学年制收费政策执行。

学校认真贯彻国家关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结合实际制定“奖、贷、助、补、减”等具体配套政策措施。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俭学岗位等在全年全过程评定的荣誉表彰资助制度。在新生入学注册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三条。公布录取结果的方式:通过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平台。学校通过高考快递将录取通知书邮寄给每个考生。

第二十四条联系信息

电话/传真:029-82312504邮政编码:710048

学校网站:http://www.xaut.edu.cn

本科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xaut.edu.cn

第二十五条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Xi理工大学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Xi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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