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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张明
脚和蝴蝶结鞋曾经是外国人眼中中国人的标志。据说直到20世纪80年代,还有美国人认为中国女人还是小脚。其实如果不是文化标记,那只能是汉族人的标记,因为在中国其他民族,女人是不缠足的。即使是统治中国两百多年的满族人,也基本融入了汉族,他们没有这个问题,虽然在后脑勺带了一条辫子。
满人入关的时候,确实杀了不少汉人,强迫汉人男子剃头留辫子。然而,他们也下令妇女不得缠足。而汉族女性似乎比男性更有血性,她们拒绝为生命而战。结果,他们被迫停止。从此,缠足成为汉族人骄傲的标志之一:男降女不降。
缠足的起源,一般认为起源于五代南唐时期的李后主。在李后主,有一个叫万娘的舞蹈演员,她把自己的脚裹得很小,这样她就可以在金色的荷叶上跳舞了。但是,这个年轻的女人,可能从小就没有被人缠过脚,也没有长大。她大概是天生小,然后自己纠结的。不然就像后来纠缠的三寸金莲一样,根本不会跳舞。
喜欢女人的小脚大概是很多民族男人的共同爱好。我们看西方早期的文学作品,有些是歌颂女性的小脚的。这种小脚其实是天足。但是中国的汉族人三四岁的时候缠足,把脚缠硬了,不叫成长。为此,他们甚至不得不折断自己的小脚趾,用力往里压。在缠足的年代,任何一个有点家庭地位的女人都不得不被这个毒害。几个月来,她痛苦万分,不死都活不下去。才能得到男人欣赏的一双三寸金莲,否则,你就嫁不出好人家,就算勉强结婚,也要被人耻笑一辈子。
缠足的陋习其实形成于北宋时期。我猜和理学的兴起,以及对女性文化形成的严厉压制有很大关系。其实跟五代十国时期的军阀主义,军人的强势统治,汉人整体缺乏血性和阳刚之气有关。与唐朝相比,北宋的男人在血统上确实不如唐朝。没有自信,男人只能依靠外在的枷锁来逼迫女人活下去。所以,鼓吹缠足为美,女性被诱惑。
反正在男权社会,女性是没有话语权的。只要形成这样的舆论氛围,士绅家带头,整个社会就会跟上。久而久之,连女人自己都觉得不缠足不漂亮。退一步说,既然男人说漂亮,那就是漂亮。在那个年代,嫁汉嫁汉穿衣吃饭,不结婚就意味着吃饭没办法。所以,忍着痛,就得纠缠。
清代北方各地都有脚赛,就像今天的女子选美一样。那一天,自信的女人把她们的小脚放在幕布外面,让观众欣赏和评判。无价值的人也经常举行会议,比赛诗歌,歌颂他们的小脚。带着绣花蝴蝶结鞋,互相递酒,边喝边唱。甚至到了民国时期,政府下令禁止缠足,还有一大批荷花痴迷者(三寸金莲的爱好者)定期聚会,为心爱的小脚丫歌功颂德。在这一点上,缠足当然是一种文化标志。
缠足虽然是针对女性的,但本质上是当时男性血脉减少的一种表现。我不能站起来做一个男人。我只能欺负女人。被缠住脚的女人说起和男人对抗,就是逃跑,而且逃得不快。所以,当你被强奸的时候,你只能把自己扔进井里。所以那个季节的贤妇牌坊比比皆是。不能保护自己女人的男人,只是借这些牌坊来掩盖自己的羞耻和无能。
不要把所有的废话都变成文化。缠足这样的“文化”,即使有文物,有诗词,有故事,又有什么意义呢?这样没人性没人性的文化早该扔进垃圾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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