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用包括哪些(什么叫交通费赔偿)[通俗易懂]

医疗费用包括哪些(什么叫交通费赔偿)[通俗易懂]近日,福建省新增8家公立医院实施DRG。2020年3月起,福建省启动DRG征缴改革试点。目前,已有14家医院开展了DRG代收代付。 这种新的住院支付模式和患者、医院、医保有什么区别?近日,记者就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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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新增8家公立医院实施DRG。2020年3月起,福建省启动DRG征缴改革试点。目前,已有14家医院开展了DRG代收代付。

这种新的住院支付模式和患者、医院、医保有什么区别?近日,记者就群众最关心的几个问题采访了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

问:什么是DRG代收代付?

省医保局:按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DRG)是指按照疾病严重程度相似、临床治疗方法相似、资源消耗相似的原则,将同类住院患者分组为一组,遵循同病、同治、同质、同价的原则,按照相应DRG组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和报销,即“按DRG收付费”。收费标准包括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诊断、治疗、检查、化验、手术、麻醉、床位、护理、药品、医用耗材等全部医疗费用(特殊额外收费的耗材和服务除外)。医疗机构按DRG收费标准收费,医保和患者按规定比例支付。

问:为什么要实施DRG征管改革?

省医保局:DRG支付方式改革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内容。

DRG的收费改革,通过按病种打包付费的方式,将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内化到医疗机构成本中,减少了按项目收费的弊端,有利于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的积极性;同时,以疾病诊断为核心,将医院内的所有疾病按照相似度分成若干组进行管理,通过比较疾病间的衡量标准实现绩效管理。

DRG支付方式是国际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改革的主流趋势。它既是医保支付管理工具,也是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工作,是医生医疗水平的量化工具。

问:哪些医院实行DRG收付?

省医保局:2020年3月初,首批试点单位福建医科大学协和医院、厦大一附院、福州市第一医院实施DRG支付政策。2021年7月20日起,福建省立医院、福建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福建省肿瘤医院、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市第二医院第二批住院患者将执行DRG收费和付费政策。为进一步扩大DRG征缴改革,福建省妇幼保健院、联勤保障部队第900医院、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厦大附属心血管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泉州市第一医院、石狮市医院、泉港区医院等第三批试点单位也自2022年9月19日起实施DRG征缴政策。

问:DRG代收代付有什么优势?

答:一是就医更有保障,费用更直观。

DRG采取“一揽子价格(一个价格)”的收费政策,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DRG临床诊疗规范。除政策允许外,不得存在从医院购买药品、不合理使用药品耗材等不规范的诊疗行为。因为多用药、多检查、过度医疗不会增加医疗费用,所以会避免医疗费用的不合理负担。

出院时,医院向患者提供本次住院的分类结算清单,与以往住院费用清单的格式不同。本次住院医疗费用、其他附加耗材、特殊医疗服务、临床用血进行分类体现,让老百姓看医生看得一清二楚。

比如福州的医保患者,主要诊断为“急性阑尾炎”,这次做了阑尾切除术,没有其他并发症,治疗后就出院了。根据诊疗方案,患者被划入“有无小并发症阑尾切除术”组,按该组事先确定的10050元收费,其中个人自付27%,即2713.5元,医保基金支付73%,即7336.5元。

患者临床用血、选择超过普通标准的床位、使用额外收费的医疗服务或医用耗材的,应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在分类结算清单相应的收费标准栏内填写。

第二,兼顾患者多层次的医疗需求。

根据DRG收费标准,患者可以实行“打包价”,但不影响患者的一些特殊医疗需求,仍可选择部分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超出普通病房标准的床位等这些特殊医疗费用由医院按照原有政策收取,既满足了普通人的正常医疗需求,又兼顾了少数患者的个性化需求。

第三,医保没有门槛。

按照原来的收费模式,参保人的住院费用必须达到一定的门槛,医保基金才会按照规定的比例支付。在实行DRG征缴管理的医院,参保人员发生的费用按DRG收费管理,医保按本组收费标准结算。不设免赔额门槛,由个人和统筹基金按比例分担;按照规定,可单独收费的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不设起付标准。在设定的最高支付限额内的费用,由个人和统筹基金按比例分担,超出部分由患者支付。

第四,原有政策和待遇不变。

DRG费用征缴改革后,患者纳入DRG费用征缴管理费用和相应的医保耗材,全部纳入医保费用累计范围,与原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政策、医疗救助补助政策保持一致。

问:DRG薪酬改革的目标是谁?

省医保局:将试点医院住院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和自费患者纳入DRG征缴实施范围。

问:哪种情况不适用于DRG收费管理范围?

省医保局:住院天数小于等于1天或大于等于60天的病例;住院费用低于DRG集团收费标准的1/2或2倍以上,患者中途转院退出治疗,住院时间不足48小时;住院期间死亡的,收回DRG,仍执行原收费政策;康复、中医治疗病例、LDR家庭分娩病例不纳入DRG收费管理,仍执行原收费政策。

问:什么是不包括在DRG收费标准内的独立收费项目?

答:省医保局会自愿选择单人间、双人间或特殊病房。如果床位费超过了甲级三人间的标准,就由病人来买单。达芬奇机器人手术辅助操作系统、镇痛分娩、导乐陪伴分娩、临床用血等非医保费用由患者自行支付;新生儿费用(产科)按新生儿保险登记后各地现行政策执行。

问:DRG代收代付实施后,服务流程有哪些变化?

省医保局:DRG支付病例患者出院时,医院可向患者提供DRG支付分类结算清单,而不出具项目费用清单。实施DRG收付管理的医院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及时与住院患者签订《DRG收付知情通知书》,做好DRG收付政策的解释工作。

问:DRG收费改革对医院有什么影响?

省医保局:试点医院将DRG作为医院管理工具和医生诊疗水平的量化标准,可以促进医院加强内部管理,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优化治疗方式,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服务。(记者张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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