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讯享网,大家多多关注。
新京报讯(记者王薇)利用电商平台“先行赔付、快速退款”系统“空手套白狼”,男子石某被天猫平台起诉至法院。新京报记者今日(12日)从浙江杭州余杭法院获悉,法院判决石某退还天猫pad货款4789元,并赔偿天猫经济损失1元。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男子网购手机,到货后申请退款,提供虚假物流单。
判决书显示,2018年4月12日,安徽凤台县男子石某在天猫平台某网店花4789元购买了一部苹果手机。4月15日,石某收到货物后,以“七天无理由退货”为由发起退款申请。第二天,卖家同意了。当天,石某在平台上评论称,已通过顺丰快递退货,并提供了物流单号。
看到石某购物评分的良好记录后,天猫给了他“极速退款”的特权,提前支付了4789元退款。但此后卖家并未收到石某退回的手机,通过石某提供的物流号也无法查到物流信息。
此后,卖家拒绝了“极速退款”,并申请天猫客服介入。同时,他还提交了激活手机的图片和物流公司的证明。对于卖家的投诉,石某一直没有回应。平台审核后,天猫判定卖家投诉成立,将石某下单时预付的4789元货款发给卖家。
因石某始终拒绝退还天猫垫付的货款,2019年7月,天猫平台起诉至余杭法院,要求石某退还天猫pad货款4789元,并赔偿经济损失1元。
法院认为此举会“破蚁巢,泄空气”,判决被告败诉。
2019年11月19日,余杭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石某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2020年1月20日,余杭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法院认为,石某主观上具有利用天猫“先行赔付、快速退款”机制骗取天猫预付款的主观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提供虚假物流号申请退款的侵权行为,实际上导致了天猫预付款的直接损失。故石某应退还天猫预付款4789元。
对于网络恶意行为造成的危害,法官在判决书中引用古语予以纠正:涉案的石某的不诚信行为,不仅客观上造成了平台客服介入和后续维权的成本损失,而且,如果消费者都争相效仿,“堤破蚁巢,泄了针”(出自《后汉书·郭展传》,说明忽视小隐患很可能酿成大祸)。从长远来看,肯定会增加平台的不诚信行为,维护平台诚信体系的运营成本,甚至会迫使平台提高适用“极速退款”制度的门槛或限制该制度的适用范围,既损害了平台的竞争实力,也影响了其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故作出上述判决。
校对赵琳
本文来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51itzy.com/441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