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讯享网,大家多多关注。
[法律解释]
当你碰了一个热灶,你会立即受到烫伤的惩罚——这是现代管理中著名的热灶法则:炉子在那里是热的,所有人都知道不要碰它;如果有人敢碰它,就会被烫伤。烧伤是即时的;烧伤在受试者身上很常见。以上四个比喻说明,加强制度建设,保证制度的执行,就要惩罚以身试法的人。
热定律来源于西方管理学家提出的惩罚原理。其现实指导意义在于,有人在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就像摸了一个烧红的炉子,必须受到“烫伤”的惩罚。与奖励等正强化手段相反,惩罚意味着负强化。
规则是不可触摸的“热火炉”
海尔集团有这样一个规定,所有员工必须靠右行走,离开座位时要把椅子推进桌洞;否则,每个人都会被罚款。之所以制定这个规定,无非是希望所有员工在头脑中形成一个强烈的观念:规定是一个不可触碰的“热灶”。
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教条”和规章制度,任何员工违反都会受到惩罚。制度明确规定员工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就像指明哪里有“热灶”一样。一旦他们遇到,就会受到惩罚。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有禁不止,不自私自利,真正实现热炉法则。


热定律形象地阐述了惩罚原则:只有罪与罚一致,法律和治理才是预期的结果。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心理学家沃尔特·克鲁塞兹(Walter Krusez)根据研究结果提出了以下原则。
1.警告原则
火是热的,不用摸也知道是热的,会烫伤人。管理者要经常对员工进行规章制度教育,警告或劝诫员工不要违反规章制度,否则会受到惩罚。
2.行为替代原则
每当你碰到热炉子,你就会被烧伤。在处罚员工之前,你要跟他们说清楚,让他们明白处罚的原因。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教条”和规章制度。在企业里谁打破了就要受到惩罚,惩罚的是他的不当行为,而不是针对他。
3.实时原则
当你碰到热炉子时,你会立刻被烧伤。惩罚必须在错误行为发生后立即进行,后期再追究既不慢也不合适。一定不能有时间差,处罚时间要短,这样才能及时纠正错误行为。
4.公平原则
谁碰热炉子,谁就会被烧伤。当有人行为不当时,在给予惩罚的过程中,要学会用恰当的行为代替不当的行为。一旦适当的行为出现,惩罚就停止了,惩罚就无法持续。也不能因为对方有其他成就而免除对其行为过失的处罚。
5.程度原则
烧伤程度与近距离接触热灶的程序和时间有关,处罚仅限于制止不当行为的发生。过度的惩罚反而有害。
纵容下属的错误会带来自己的后果。
纵容下属,自食其果,这是管理中的铁的教训。现代企业领导提倡“以人为本”,是为了把下属当作主体,尊重下属的人格,观察下属的气质,重用下属的能力。但这并不意味着用情感代替原则来理解撤销制度,因为它只能纵容下属的非理性欲望和行为。要知道,这是管理上的大忌。


作为领导,我们提倡对下属多一些宽容,少一些挑剔。但是,我们不能容忍太多,这就变成了纵容强奸。姑息性强奸不仅不会让下属对你言听计从,反而会让你彻底名誉扫地。一位自信的领导曾经说过:“因为我对工作充满激情,所以我也对下属进行严格的指导。”但当有人向他的下属询问情况时,他们异口同声地说:“他并不严格,只是喜欢找下属的茬,比较挑剔!”
骂一般是领导对下属的行为,是单方面的特权,但不代表领导可以随意骂下属。作为领导,当你斥责下属的时候,对方未必总会发自内心地感到自责,向你道歉。表面上他觉得还是不要违抗领导的好,于是低着头,最后冷笑着说:“不!不要!你的课很有道理。都是我的错。”对于这种类型的下属,你一定要让他明白你骂的原因。也许会花费你很长的时间和精力,但是不要吝啬这样的努力。对于会叛逆的下属,详细解释,直到他能完全理解为止。
有些下属在会被骂的时候会巧妙地搪塞,或者把责任推给别人,然后就跑路了。对于这样狡猾的下属,领导一定要严厉训斥。如果对这种现象视而不见,就会忽略“赏罚分明”的原则。
对于可能叛逆的下属,领导一定要让他们明白错误。也许对方会提出借口,领导一定要静下心来听,然后在下属的借口中发现自己的误解。一旦有夸大或歪曲事实的嫌疑,他应立即指出并立即改正。有些下属一被训斥,就会找冗长的借口。领导可以听,但不能超过一定程度。借口毕竟是借口,必须责令他们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如果遇到难缠的下属,领导一定要提前做好心理准备。有时候由于情况不同,需要通宵分组讨论。这个时候你不要胆怯,要有努力的动力。
完全不听下属的辩解是不人道的。每个人都有自尊,但是单方面被骂却无法给出解释,对方肯定会觉得不公平。如果下属说了一些没有意义的理由,可以看出他此时的内心是有些迷茫的!即使下属认为自己的借口得到了认可。但是这个想法对他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安慰。给对方留点余地是一种美德。《孙子兵法》曾经提到,要提前给敌人预留退路,这样才不会拼死一战。即使对下属有深仇大恨,也不要杀光他们,一个都不留。否则,不仅自己会受到伤害,周围的人也会感到困扰。


有的下属会因为被领导骂而显得意志消沉,有的则会吓得脸色苍白。但是,骂也是一剂良药,你可以期待他从挫折的泥潭中站起来。当责骂对下属是一个相当沉重的打击时,你不妨拍拍他的肩膀或私下握手安慰他。相信这个药方会起到很大的作用。
如果你不想容忍强奸,就要学会斥责下属,让他们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
给别人做个榜样,让别人引以为戒。
作为一个领导,如果在你面前做所有事情的不是下属,而是一个群体——那你该怎么办?你不妨做一个例子。
面对这种情况,有些领导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们想给别人做个榜样,但又怕惹众怒。他们如此犹豫不决,反而扩大了恶劣影响!比如有一件事,可以明显看出是小张的错。同事们认为经理应该对他很生气。但是经理只是让他以后小心点,原谅他的过错,让大家都感到失望。“前有车,后有诈。”当另一个员工犯错时,经理不能批评犯错的人。渐渐的,管理者的刀刃越来越钝,最后,管理者会落得无人批评,然后无法领导下属的下场。所以,需要批评的时候,领导一定要大声批评。
当着所有人的面批评一个下属,其他下属也会引以为戒。也就是所谓的“杀鸡儆猴”,也就是通过处分一个人来让其他人反思。
当场被批评的人就像所有人的代表。在任何群体中,都有人扮演着关键的角色。领导一般会当着所有人的面批评他,让其他人产生戒心。不过这个角色不是每个人都适合的,一定要选一个性格合适的。他的性格应该是开朗,乐观,不熟练,不会被小事动摇,才适合这个任务。容易悲观或过于神经质的人应该避免。如果选错了这种类型的下属,将来会带来很多麻烦和烦恼。
虽然只能批评下属,但有时候也要批评其他员工。这不仅越权,而且违背了企业的标准。但是,我相信也有例外。比如一家服装公司的销售总监,通常对采购部科长的懒散态度相当不满,但因为对方的身份是科长,不能当面指责。虽然导演曾经和自己的领导共事过
导读——销售科长讨论过,但是因为领导是个老好人,所以从领导那里得不到什么解决办法。当销售总监正在考虑如何利用机会与对方直接谈判时,采购部的一名员工遇到了问题,因为他未能遵守截止日期。销售主管利用这个机会大声批评了那个犯了错误的员工。他故意在采购部主任面前批评。这时候采购部负责人也没表示什么意见,但是弊端很快就改善了。
这种技术就是游击战术。正面攻击下属比较麻烦,但如果你讲道理,就不会觉得那么可怕。遇到正式反击的时候,只需要稍微转身就能反击。对于那些不能和他们正面争论的人来说,如果你试图让他们认同你的想法,上述方法就是一个绝妙的良方。
通过批评下属的行为,领导者也可以转化为自己的警惕。当你批评下属“不迟到”的时候,你自己也千万不要迟到。当你批评喝醉的下属时,你自己也不要喝醉。也许从下属的批评中获益最大的人是他自己。因此,你不应该错过机会。我们必须谨慎选择批评的时机。
总之,领导不能纵容下属。例如,一个领导者必须批评他的下属陈某。但是,这位领导实在无法当面拉下脸来批评,所以他想尽办法让陈某反省和改革。他所做的一切都故意干扰陈某的工作,他认为陈某的行为应该因此得到改善。事实上,这位领导人的做法毫无意义,对他自己或陈某来说只是一次不愉快的经历。
你还不如该红脸的时候是红脸,该白脸的时候是白脸,给下属看看你贱民的一面。
奖要奖,罚要罚。
追求快乐,逃避痛苦,是人的本能。鉴于此,管理制度的设计也引入了两种手段:奖励和惩罚。奖励是激励力,惩罚是约束力。在奖励和惩罚之间的地带,是管理者放纵自己的空房间。然而,在最近人性化管理流行的影响下,许多管理者非常重视奖励制度的使用,而忽视了惩罚制度。具体来说,与奖励制度相比,惩罚制度的数量、方式、力度都有所下降,甚至有些惩罚制度成了一纸空文空,根本无法执行。这种主动放弃惩罚的做法,无疑是管理中的一剂毒药,时间一长,其危害不容忽视。
奖惩制度的层级应该是:惩罚、不惩罚、不奖励、奖励。换句话说,奖励和惩罚是相对的。如果奖励的时候不奖励,就相当于惩罚,也就是隐性惩罚;没有惩罚的惩罚相当于奖励,也就是隐性奖励。一般管理者能看到显性的奖惩,看不到隐性的。
采取更多的激励激励来管理当然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然而,这不应基于减少或削弱使用约束性惩罚。两者并不矛盾,而是相辅相成的。管理者只有正确梳理自己的奖惩观,才能对奖惩得心应手,建立合理的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分明。
此外,管理者要想让奖惩更有效,必须“限时奖励”,惩罚时要注意“热炉法则”。
所谓“赏不逾时”,就是一种行为刚刚做出后,人们对它的感受很深。这时候就会被表扬奖励,会更刺激,更刺激。因此,适时的奖励是一个重要的方法。这就需要管理者积极开动脑筋,多搞花样,对下属的成绩给予及时多样的奖励。
违反规章制度的,必须按规定处罚。该罚的一定要罚,罚的越多越好。它是树立管理者权威的必要手段。西方管理学家把这种惩罚原则称为热炉法则,形象地表达了它的内涵。
热定律认为,当下属在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时,就像摸了一个烧红的炉子,必须受到“烫伤”的惩罚。这种惩罚的特点是:
①即时性。当你碰到炉子时,你会立刻被烫伤。
(2)提前预警。炉子烧得通红,谁都知道摸一下会烫伤。
(3)适用于任何人。炉子对人的“烧伤”是平等的,不分辈分。
(4)彻底实施。炉子的“烫”绝对是“如约而至”,不是吓唬人的。
管理者要有奖有罚,坚决果断的执行。奖励人是好事,惩罚是绝对必要的,虽然会让人痛苦一阵子。如果奖惩优柔寡断,谨小慎微,就会失去应有的效果。
生动地学习和运用热法则:惩罚和教导但不严厉惩罚。
惩罚一般分为四种方式:批评、纪律处分、经济处罚和法律制裁。无论采用哪种方法,在实施中都要讲究方法和艺术。
1.正确处理教与罚的关系。教导比惩罚更重要。
惩罚不是目的,而是为了更好的教育下属,调动下属的积极性。所以要预防为主,预防和惩罚相结合,教育和惩罚相结合,而不是为了惩罚而惩罚。为了教育人、挽救人、调动人的积极性,必须把教育和惩罚结合起来。必须坚持先思想教育,后惩罚;要坚持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实施处罚时,要“举之以重,放之以轻”。平时教育从严,处分从宽,思想批评从严,组织处理从宽,强调教育从宽。管理者在惩罚之前,如果不提前警告,下属难免会觉得自己没有受到惩罚,会让人产生恐慌,进而疏离道德。所以管理者要先教后罚,多教少罚。这样既能减少犯错的人,又能说服下属。
2.要正确处理法律与惩罚的关系,必须在惩罚之前制定制度。
奖励基于功绩,惩罚基于过失。制度是界定人的行为的规则,是维持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的手段,是判断人的过失的依据。所以,要有制度来惩罚。没有制度,就没有惩罚的标准,也就没有真正的惩罚。因此,管理者在实施惩罚之前,首先要制定相关制度,让下属有明确的行动规则和禁止界限,从而自觉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然后,违者可按制度处罚;否则不足以说服公众,也难以达到惩罚的目的。
3.正确处理宽严相济的关系,宽严相济适度。
管理者对待犯错的下属,应该像医生对待病人一样宽大和严厉。根据病情,找出原因,说明危害的程度和严重程度。作为管理者,我们应该严格控制惩罚的程度。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分析错误者的错误性质和情节,区别是偶然的还是一贯的,考察其一贯的表现和认错态度,全面地、历史地具体分析相关问题。根据错误的大小、性质和危害程度,区别对待。如果我们需要经济处罚,我们应该采取行政制裁。对于付出了各种努力,真心想做好工作,但由于各种原因在工作中犯了一些错误的下属,要宽大处理。总之,过宽或过严,过轻或过重都会削弱惩罚的效果。过宽,无法制止不良行为;太严厉,会造成逆反心理,不仅起不到惩罚的作用,反而会适得其反。管理者对人对事要宽严相济,不能从自己的主观好恶出发,更不能感情用事。管理者只有做到公正、求实、宽大、公平,才能有效调动下属的积极性。
4.正确处理罚与理的关系,罚后有理。
处罚履行完毕后,无论是行政纪律处分还是经济处罚,都不能代替必要的思想政治工作。有些管理者总是对下属的不良行为进行惩罚、罚款、扣发奖金,惩罚而不是教育,会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产生对立情绪。在做出必要的惩罚之后,事情还没有结束。思想工作要跟上,具体指出他的错误在哪里,帮助他找到错误的思想根源,让他真正认识自己的错误,坚定他改正错误的决心和信心,为他改正错误创造条件。
5.正确处理惩罚与情感的关系,情感与惩罚相交融。
管理者也要尊重、理解、关心自己疏忽的下属,关心他们的实际生活,解决他们的问题,让他们充分体会管理者的温暖。但这不能以失去原则为代价,也就是说要人道,不能失去原则;否则就不要处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样不仅会让下属吸取教训,从中吸取教训,还会助长不良作风,失去制度的严肃性和威慑力,降低自己的权威性和号召力。所以,管理者切不可庸俗化人情味。人情要讲,原则要讲。只有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人情味才能更有效果,更有教育意义,更有启发性。
本文来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51itzy.com/326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