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读的好书(值得看N遍的经典书)

值得读的好书(值得看N遍的经典书)读鲁迅又成了我的起点。 □张峰 —————— 我的硕士是中国现代文学,鲁迅应该是一个必须认真读的作家。但是,直到大二的时候,我才决定认真读鲁迅全集。2004年冬天的北京地坛书展上,我花260元买了一…

大家好,我是讯享网,很高兴认识大家。

读鲁迅又成了我的起点。

□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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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硕士是中国现代文学,鲁迅应该是一个必须认真读的作家。但是,直到大二的时候,我才决定认真读鲁迅全集。2004年冬天的北京地坛书展上,我花260元买了一套二手的《鲁迅全集》,带回学校。

那是我第一次认真读鲁迅全集。因为是二手书,所以有一种特别的感觉:前几卷有这套书原主人的批注,用的是细铅笔,字体优雅。我猜一定是个女的。她为什么读鲁迅?她有什么样的故事?看完之后有点小得意,因为后面几卷都没有评论。我读的比她多(希望是她,不是他)。

读鲁迅全集对我来说是直接的收获,因为我的硕士论文有相关内容。但是,毕业后,我并没有从事现代文学的研究。毕业前夕,我把《鲁迅全集》卖给一个同学,价格还是260元。这让我觉得自己大赚了一笔,也让我感受到了经典的价值。不容易贬值。

2009年,我已经毕业4年了,和一个朋友在网上聊天。她问我生日愿望是什么,我说,希望再要一套鲁迅全集。没想到她马上在网上下单买了一套,两天后就寄到了我工作的地方。当时在川大租了宿舍。下了夜班,我打车回去,却要自己从大门口扛到住处——流了和几年前一样的汗。有一种奇妙的感觉,我好像回到了当初读书的时候。

这本新版《鲁迅全集》打折后是560元。我已经参加工作了,买不起,但是一句不经意的话让我重新拥有了一本全新的鲁迅全集。与书有关的友谊,永远是最简单最感人的。我下定决心,一定要通读一遍,才对得起朋友的心。

接下来是我一生中最愉快的时光。我在报社上夜班,下午4点必须值班。早上10点起床后,在川大找个教室,坐下来认真读《鲁迅全集》,下午3点起床,走到报社,这样每天可以读5个小时。

为什么要读鲁迅?对我来说,最直接的原因就是被一个朋友的书感动了,我要读下去才对得起她。这一次,读全集和看书有很大的不同。当时是“专业”,要做论文,思考前人的研究成果,看看能不能读出新的思路。这次没有人让我看,也不需要我做什么研究。我完全回到了“普通读者”的标准。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我接触到了一个更可爱、更真实、更有个性的鲁迅,那就是“我的鲁迅”。看了他在《两地记》中与许广平的书信往来,感受到了他作为一个文人的浪漫、刻薄和胆怯。他是个普通人,有点心思,但是不太会谈恋爱。那时候他已经是一个著名的教授和作家了,但是他是多么的笨拙,这种笨拙让人感动。

后来我没有把鲁迅全集从头到尾看完,几乎每年都会随便挑一卷仔细看,包括他的日记。第一次看《鲁迅日记》的时候,脑子里就有了《现代文学史》,希望每一页都有意义。但是现在再读一遍,真的是在读日记本身。他是怎么逛书店的,他的日常开销是多少,他在生什么气,我得到了一个栩栩如生的鲁迅。比如看了我的日记,了解到鲁迅在上海的时候喜欢喝咖啡,而且是冰咖啡。

这些年看的最多的书是《故乡》。这部小说的一部分,曾经入选中学课本,告诉我们年轻的闰土是多么单纯美好,而中年的闰土是愚蠢麻木,这都是旧社会的错。如果通读整篇文章,你会发现小说中“我”的悲伤。他在家乡看不到希望,但又不想绝望,于是再次出发,去大城市寻找答案。

我把《故乡》视为近代中国“归乡”的鼻祖。到现在还没有作品真正超越它。鲁迅在家乡看到的和我们今天从大城市回到农村老家看到的有什么根本区别吗?不完全是。我们看到的仍然是观念和人的差距,童年的消失和成年后的沟通困难。这部小说写于1921年,到现在已经100多年了,但是中国人民仍然没有离开自己的家乡。

鲁迅又成了我思考的起点。我已经忘了,我曾经把读鲁迅当成一门专业,只把它当成一门常新的日常读物。有一段时间,我想写一个“鲁迅访谈录”系列,就很多热点新闻事件向他请教。相信他老人家会给出精彩的答案。他当然不知道互联网是什么,但作为一个“最懂中国人”的作家,他的见解从来不会过时。他满脑子都是“当下”,甚至时不时的刺痛我们。

生活的事实是什么?

□林伟

毛姆对人性的复杂性、生命的多样性和不可知的命运的洞察是细致入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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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评论家们还在围绕“一个二流大师”这句话争论毛姆的文学地位,但这仍然不妨碍我对毛姆的喜爱。比如译林出版社出版的《毛姆短篇小说选》,即使我对其中的情节了如指掌,但时不时读一读,在不同的年龄情境下读一读,总会有不同的感受。

选集里的故事发生在不同的国家,如塔希提岛、南洋、意大利等等。人物也是形象各异的舞者,为生活绝望的,傲慢的流浪汉,改变人生轨迹的银行经理……23个短篇故事勾勒出一幅异国市场的长卷。然而,除了异域的舞台,不同风格的外表,你看到的是人物内心深处赤裸裸的真实人性,或贪婪虚伪,或傲慢正直,对欲望的追求,对伦理道德的束缚。你会忍不住想起身边的某个人,甚至是你自己。

比如《午餐》里那个言不由衷的贪吃女。“我”和曾经相识的女读者久别重逢,往事顿时涌上心头。囊中羞涩的“我”在那些日子里被恭维着对待她。结果“只吃了一道菜”的女读者只吃了一等三文鱼香槟和芦笋鱼子酱,吃了“我”整整一个月的生活费。生活中经常遇到这样熟悉的人吗?但我一看到结尾,读者就感同身受地大笑起来。“你偷偷得意的看着这个结果还是可以原谅的。她今天有三百磅重。”

毒舌是毛姆的特产。但是,把卑鄙作为其特征就太肤浅了。毛姆的伟大之处在于,他经常以第一人称进入故事,冷眼旁观,讲故事。有时候剧情平淡,甚至有点漫无边际,但不经意间的转身,让你的心猛地颤了一下。

狮子的皮肤充满了感情。伪造人生故事的黑帮老大罗伯特,勾搭上了一个有钱的寡妇,成为上流社会的“绅士”。结果他为了救一只小狗,在一场火灾中牺牲了。

毛姆的话很尖锐。“装了这么多年君子,都忘了这都是假的。最后,他忍不住按照他愚蠢、僵化的头脑中的标准行事,即一个绅士必须行动。他分不清真假。他为了一场虚假的英雄主义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但苦中仍有悲,有忍。最后,唯一知道罗伯特真实面目并一直冷嘲热讽的浪荡子哈代说:“福雷斯特夫人,他是一位真正的骑士绅士。”

这是我爱毛姆的另一个原因。他的故事和人物从来都不是非黑即白的,一件事可以是温情的,也可以是恶毒的,比如美德,在这个故事里,家庭因为对爱情的追求而最终毁灭;一个人可以同时卑微又骄傲,比如流浪汉。毛姆对人性的复杂性、生命的多样性和不可知的命运的洞察是细致入微的。

所以我们可以从相似的故事背景中看到完全不同的结局走向。《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讲述了一个要去大溪地成就一番大事业的城市青年爱德华堕落的故事。他抛弃了自己当初的野心和世俗的成功标准,把自己融入了当地的休闲生活,他是那么的快乐。“我希望自己过着简单、平静、快乐的生活。虽然我没有什么大的成就,但我也会在‘美’中度过此生。你觉得我满足于这些东西是不是太不满足了?我们知道,如果一个人获得了全世界,却失去了灵魂,那是没有意义的。我想我已经得到了我的灵魂。”在《吞下魔果的人》中,同样逃离文明世界僻静孤岛的前银行经理威尔逊,遭遇了悲惨的结局。这个“敢于掌握自己人生轨迹的人”的年金保险,在自满25年后到期。但是威尔逊的意志已经变得软弱,最后他在贫困中死去。

生活没有标准答案,就像生活的事实一样。亨利的父亲非常苦恼,因为他的孩子们没有听从他的任何建议,但结果是完美的。“命运没有权利跟人开这种玩笑。”亨利生气地向他的老朋友寻求答案。结果,没有人能告诉他。

生活的事实是什么?毛姆不动声色地讲述人间人情的变迁,最后把思考留给读者自己。

“我要做个好孩子”:努力活出理想的样子。

□安娜

金玲的故事在她走进考场的那一刻结束,但每一个被她吸引和感动的孩子,最终都会走过故事被定格的时光,奔向“金玲长大后可能经历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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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复阅读一本书有很多目的和机会。有时候我们想在黑暗中“追光”,想从一本好书里源源不断地获得营养和方向;有时候,我们只是为了白“晒晒太阳”,在不同的年龄读了同一个故事,在飞逝的时光上留下了苍白而温暖的印记。

小学的时候,我从父母的书架上翻到了一本畅销的新书:作家黄蓓佳的《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被归类为“儿童文学”的小说,其实成了我后来反复阅读的书目之一。

《我要做个好孩子》以小学六年级学生金玲的冲刺倒计时为背景,讲述了这个学习成绩一般,但聪明善良诚实的女孩,在这一年里与家人、老师、同学分享经历的故事。

刚翻到这本书的时候,距离小升初冲刺还有两年。可以说,那时候的日子是轻松愉快的,并不能完全体会到冲刺的紧张。但作者的文字是如此的生动有趣,以至于我怀着看幽默故事的心态,如饥似渴地阅读着“年长”金钟的多彩人生。

在六年级堆积如山的作业中,金玲一边疲于应付自己不擅长的功课,一边在学校和家庭的微小“夹缝”中小心翼翼地维护和寻求生活的乐趣。她会在放学的路上抱抱小吃店老板养的猫,去外婆家享受美味,在自己最喜欢的作文时间写下自己真挚的心声,或者把同学丢弃的蚕宝宝抱回屋里满大街找桑叶…

作家黄蓓佳仿佛给每个小学生的头上都装了一个“监视器”,一个玩得心情沉重的孩子的真实心思被她把握得非常精准。作者迷人的文字让我一遍又一遍地“重新刷”故事,甚至吃饭的时候都是按碗读。

当我终于进入6年级的时候,我感受到了“小升初”的压力,所以我能更好地理解这个女孩的精神世界。比如,在一个父母比孩子更害怕“落后”的时代,孩子看到一张偶然的试卷,内心的悲伤和焦虑来自于回家后的“乌云”晚餐;一篇写得很漂亮的作文,对于升学来说,看似“无用”,却能给孩子带来极大的精神满足。

《我要做个好孩子》中金陵的故事,在她走进考场的那一刻就结束了,但每一个被她吸引和感动的孩子,最终都会穿越故事定格的时间,奔向“金陵长大后可能经历的人生”。

随着年龄的增长,进入中学和大学,我重读了很多遍《我要做个好孩子》。我开始关注金陵周边每个人的特点。那些早期我不喜欢的角色,比如看起来最“卷毛”最坚强的妈妈,不苟言笑的班主任,凶狠的数学老师,明明是生活中出身不同,性质不同的“别人”,也都可以理解。

一个孩子对世界认知的过程是从片面单一逐渐延伸到全面立体的。从“儿童视角”看到的“好人”和“坏人”,往往是基于直接的情绪来定义的,但每个个体的行为动机都有其出发点和深刻含义,并不是“非黑即白”的。

接纳各种各样的人,学会和他们交流,是我们走向成熟的关键一步。

如今,我和我的同龄人进入了新的人生阶段,一些朋友也开始在《我要做个好孩子》中转换角色,成为父母,各自拥抱期待,哺育培养自己的“金铃”。

我们谈论的话题,有的与小说中的话题颇为一致,有的却有着与我们这一代人不同的精彩和风味。

偶尔,我会看一眼那本伴随我长大并烂熟于心的小说。巧的是,我从事的是类似金陵妈妈的写作工作,一直在关注和思考青少年教育。

金玲的妈妈有一段经典的“内心独白”:“等金玲长大了,她做了太多的梦,碰了太多的墙,才会知道理想和现实的差距有多深!人的一生都在努力跨越这个鸿沟,但能跨越的人却很少!”

这段话很现实。年纪越大,听到的次数越多。但此刻,我觉得我是幸运的,我还在积极快乐地坚持着我的梦想。我相信金陵也一样。

毕竟《我要做个好孩子》里金陵最可贵的一点就是“坚持”。在她的童年,她会坚决保留和捍卫自己内心的纯真和善良。时代变了,她也一定会不改初衷继续前进。

我这辈子看了又看的书,有的是为了偷窥“别人的时间”,有的是为了悄悄离开自己的时间尺度。很感谢《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这也是live high在无数次的阅读和感悟中的理想模样。

神秘岛上有我理想的工作场所。

□蒋晓彬

如果我也在一个荒岛上,我可能会成为那个记者的角色,观察力敏锐,头脑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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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想中的职场是人们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聚在一起,团队合作,分工明确,各尽所能,各司其职;即使是吹毛求疵,每个人的技能都是不可替代的,彼此没有交集,但却是相辅相成的。大家一起可以配套,无敌无敌。

这个关于职场的幻想来自于一部奇幻小说——儒勒·凡尔纳的《神秘岛》。

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对方圆两公里外的一个小镇的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向往,我所有的活动都在那里举行。阅读是最可靠、最容易获得的方式。21世纪初,新华书店还是这座繁华的南方小城唯一的书店。而新华书店,除了卖教师参考书和教辅之外,还是一本名著。幸运的是,儒勒·凡尔纳的三部曲是一本名著。

也许最著名的三部曲是《海底两万里》,有小说、电影、漫画。看完之后发现自己爱上了神秘岛。这种爱对一个孩子来说持续的时间出乎意料的长,从小学到大学,甚至工作后,我都看过电子书。家里那本黄色封面的书,还在书架上显眼的位置。纸张泛黄,但很整洁。售价28.8元,在当年可是一笔巨款。

《神秘岛》出版的时代,美国已经完成了工业革命,机器产生的巨大能量让人类前所未有地相信了人和科学的力量。于是,书中的主人公们,在被热气球吹落在太平洋的一个荒岛上后,发挥各自的所长,建立了一个理想的社会。他们从徒手打孔到制造陶器、炸药、玻璃,甚至风车、电报、船…

第一次看神秘岛,我还没学过工业革命的历史,也不知道用自然界的天然物质制作爆炸玻璃的化学原理。让我感兴趣的是那个充满光芒的“领导小组”。

领导是工程师,不仅知识渊博,而且乐观勇敢,带领大家开启创业之旅;一个记者略懂医术,善于思考;一个水手懂得各种实用技能,身强力壮;青春期的孩子喜欢自然历史。他知道岛上所有的动物和植物。他向每个人学习,成长很快…

而这个神秘岛,就像一个无所事事的公司,为这些人提供了充分利用的一切材料和机会。如果不是火山地震摧毁了这个岛,我相信,假以时日,他们可能已经在这个岛上建立了一个现代工业社会。

后来每年暑假,在那个湿热的南方小镇,我的活动都局限在空调的房间里,我会打开神秘岛。我不用从头开始看,翻到任何一页,看着他们创造新的东西。我会觉得在这个小房间之外,我的未来有无限可能。这个习惯一直延续到我大学毕业,因为我没有暑假。

一本书看了一遍又一遍,绝对不是因为故事情节——已经烂熟于心,所以要么是为了细节上的考证,要么是感同身受,要么是向往。神秘岛属于后者。中学的时候,我已经把书上的科学知识都想通了;之后,其实略显刻面的人物,简单而直接地给一个少年灌输了创造新生活的美好想象。

除了换地方的科技力量,神秘岛的“主角团”更吸引他们的是信仰感,这是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他们觉得自己可以应对任何困难和挫折。可能是因为作者这个时代正在发生“人定胜天”的工业革命,大家的目标都很明确,也很一致。一位心理专家说,一个公司要给员工开三个账户,包括现金、福利、心理,其中至少有一个必须全额支付。那么在神秘岛上,心理账户肯定大大超过,大家都相信现金福利账户会在不久的将来。

但就像文学作品中所有的奇遇都会烟消云散,神秘岛终将沉入海底。我也合上书,开始了现实世界打怪物的升级。下班后,我偶尔会看神秘岛。主角们就像我的童年,闪闪发光,渐行渐远,但还是有些东西不会消失。

我想,如果我也在荒岛上,我可能就是那个记者的角色,善于观察,脑子好。后来,我真的成了一名记者。好了,就剩下最后一个问题了。荒岛在哪里?

《小王子》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童话。

□下雪了。

第一次读《小王子》的时候,我以为我理解了所有的隐喻,但是反复重读之后,我发现很多东西只有通过体验才能真正感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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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近70年,已被翻译成250多种语言和方言,总销量超过2亿册。法国作家安托万·圣埃克苏佩里的《小王子》几乎无人知晓。

很多人把它放下,读了一遍又一遍,跟着小王子从他的星球出发,一次又一次的四处游历探险。这本书我已经读过五遍了。如果看我看的次数,我绝对是小王子的粉丝,但是就我的喜欢程度来说,我和粉丝差远了。我的反复阅读更多是出于好奇。

我和小王子的第一次相遇是在初中。当时手机里有书店,带了两本电子书,其中一本就是它。我翻了翻,却发现极其无聊。玫瑰、狐狸、国王、酒鬼……书中提到的人物和故事都太幼稚了。当然,我知道那些隐喻,比如象征爱情的玫瑰;国王只是名义上代表一个人。它批判了成人世界的愚昧和空空虚,告诉读者爱是一种责任。不过这些比喻太直白了,看三两句就能解释清楚。读这本书,我就像一个刚学会写字的孩子,作者教我怎么写。

不久后,我偶然在一本杂志上看到《小王子》的书籍推荐:“这是一本写给成年人的童话。看似简单的故事,其实蕴含着最高最深的智慧。”书评人对《小王子》评价这么高,我很惊讶。他和我读的是同一本书吗?一定有什么重要的东西我还没有发现。于是我赶紧翻出《小王子》仔细阅读。可惜我还是没什么感觉。

再读《小王子》已经是上大学时的事了。2014年网剧《那年匆匆》热播,男二乔对女主方芬的爱火燃烧,让我很难过。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爱好,就是读《小王子》。2015年,《小王子》电影版上映,掀起小王子热潮。它有什么魔力?带着这样的好奇,我一遍又一遍的翻开这本书,试图找到答案。

“你是下午4点来的,所以从3点开始,我就开始觉得开心了。时间越近,我越开心。到4点钟,我会如坐针毡……”

“我的玫瑰,一个普通的路人以为她和你一样。然而,她的单朵花比你们所有人都重要,因为我浇灌了她……因为我听过她的怨恨和自我赞美,有时我甚至听过她的沉默。因为她是我的玫瑰。”我似乎意识到了它的特别之处。那时候我也有自己的“玫瑰”,他的一举一动都会触动我的心。每次我们相约去旅行,我都会提前一天准备好导游,选好衣服,打扮好。我个人在书中实现了“你下午4点来,那么我从3点开始就会感到快乐……”的期待。但这就是我的全部感受。

工作后才真正体会到小王子的魅力。那些缺乏想象力,只喜欢书中数字的成年人引起了我的注意。

我喜欢电影和电视。毕业后,我加入了一家影视公司。即使这是业内公认的大公司,家人还是时不时劝我去考公考当老师,找个比较稳定的工作。甚至很多和我有同样理想的朋友也对我的选择感到不解。“别这么任性!”“你应该多想想自己以后的生活。”然而,当我问他们是否喜欢自己的工作时,他们说:“他们喜不喜欢并不重要,钱很重要。”

他们的选择没有错。我只为他们离开爱情感到惋惜。我的想法没有动摇过,也默默的刷过考试题库,但最后还是不甘心。我想坚持自己的选择,但又怕自己跟不上大家的脚步,又怕自己在追梦的过程中失去童真,变成书中那样的成年人。

原来《小王子》真的是写给成年人看的童话。第一次读《小王子》的时候,我以为我理解了所有的隐喻,但是反复重读之后,我发现只有经历了很多事情,我才能真正感同身受,理解这本书的智慧。

就像被小王子驯服的狐狸一样,我也被小王子驯服了。我把《小王子》读了一遍又一遍,不断获得新的感悟;而重读《小王子》的经历也构建了我的人生。

编辑:郭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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