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讯享网,很高兴认识大家。
作为一个博主,我心里很不好受。这几年博客接二连三的被关闭也就不足为奇了。无论我们多么不情愿,我们都要告别博客时代。
我们这个年龄的人是幸运的。1999年以前,互联网进入中国普通人的生活,所以我们有幸成为第一代网民。从BBS、论坛到博客、微博、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我们已经见证并正在见证这个信息时代的到来和产品的更新换代。
2005年5月26日,受当时在检察日报工作的同乡赵志刚的影响,我在法律博客上注册了博客“法律傻瓜”,后更名为“法学院”。当时一个小县城的法官都不知道什么是博客,更不知道博客后来有这么大的影响力。这个类似于个人网站的网络交流平台,成了我发表自己文章的“私人自留地”。于是,我像一个笨拙的老农一样,打理着自己的农田。
那也是博客刚刚兴起的时候。好像当时新浪、搜狐、网易、百度、凤凰博客、博客日报都没有太大的影响力。然而,在法律博客流行之前,它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的,其域名中的FYFZ.CN实际上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属的方圆法治首字母。所以博客刚开始运行,就立刻吸引了很多法律人士注册。一大批当今最著名的法律学者和法律大神,在当时的博客上认识了我们这些无名之辈。我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叫“博主”。
法律崇尚法治,法律人热爱民主,法律人更喜欢辩论。于是乎,当年的法制博客,在今天看来似乎是“王琦家常见的景象,崔以前也听过几次”,而现在已经是“阎前老王谢堂”了,那时候可是真热闹。法学专家的文章就不用说了,就连我们这种小人物的博客也有人玩,有人赞,玩的引经据典,站出来的依法论辩。那是一个多么繁荣的时代。如今的微信,作为朋友圈,已经是同质化严重的高赞好友,满满的赞美和善意。这和博客、微博有着本质的区别。
作为一个法律人,我要感谢法律博客对我的影响,甚至影响了我的职业选择,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很难想象如果没有博客,我今天会是什么样子。生活中没有“如果”,但我深知博客对我的宠爱。这难道不是命运对我,对我们法律人,对我们这一代网民的眷顾吗?这难道不是上帝对中国的眷顾吗?如果没有网络,一切都会不可思议。
世界上的事物总是在潮流中翻滚。微博和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兴起后,博客的影响力和关注度明显下降。2018年,网易博客关闭告别,凤凰、博客日报等其他久久不能打开。
我们不想说再见,因为这里记录着我们14年的青春和岁月,是我们激情燃烧的荣耀和梦想。
我们不想说再见,因为这是我们曾经的精神家园。虽然包括我自己在内的大部分博主已经很少更新博客了(我们改用了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普法的新阵地),但是博客还在,所以时不时回家看看。就像一个漂泊的游子,偶尔可以回家看看自己的破房子,那里风雨可以进。那是他的乡愁。即使不能回家看看,在忙碌的闲暇之余想想远处的破房子,不也是一种幸福吗?但是如果房子没了,思念的感觉在哪里?
但是当时代抛弃你的时候,你连再见都不会说!这就是时代,这就是生活。
我们知道这个法律人的精神家园最终会变成“曾经”,但内心深处我们总是希望这一天来得晚一点,晚一点,因为这是法律人法治的青春和梦想!
告别法律博客,告别我们曾经的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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