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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9号)。该文件第一条规定:
境内机构和个人需要对同一合同进行多次对外支付的,只需在首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即可。
第一笔外汇支付,即不超过等值5万美元的单笔对外支付,不需要申报纳税。如果同一个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只需在单笔支付首次超过等值5万美元时申报纳税,而不是每次支付都申报,只在首次付汇前申报,减少了申报次数,方便了纳税人。
同时,本公告拓展了网上办理渠道,明确了对外支付纳税申报的网上办理渠道和流程。备案人可自主选择网上办理,无需再次前往办税服务厅。
但在实际申报过程中,由于付款账号填写不正确等原因,电子税务局无法完成银行付款。,而且还是需要去大厅作废对外缴纳税款进行备案,然后重新备案。
现在,为了配合此次公告,为纳税人提供便利,电子税务局相应增加了一项新功能:作废服务!
如何使用新功能?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国家税务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
二。点击我要缴税-开具证明-服务贸易及其他项目对外支付税务记录-作废的服务贸易及其他项目对外支付税务记录。
三。点击下面以取消服务贸易和其他项目的对外支付税申报。
四。输入申请时间和申请时间,点击查询,系统将带出该时间内的所有对外支付纳税记录信息。点击右侧的〖明细〗按钮,查看记录明细,选择要作废的对外支付税记录,点击〖作废〗按钮。
5.您可以检查正在进行的业务的表单状态,并等待税务局进行审核。
注意:
只有在没有经过银行验证的情况下,电子税务局才能作废对外支付纳税记录!
新功能方便快捷,
炎炎夏日终于不用去大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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