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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50年代初,在中国农业生产互助小组、初级合作社和高级合作社建立之前,农民主要是单干,农活自己安排,地里种什么由男人决定。我记得那时候我还在上小学。农忙季节,学校放农忙假,让学生回家帮家里干点轻农活。印象最深的是割荞麦。
有一天,爸爸带我去割荞麦。去之前觉得荞麦长得像大麦和小麦,圆圆的茎上有麦穗,颜色金黄。到了地里,才知道荞麦和大麦小麦完全不一样。它不仅没有麦穗,而且麦粒呈三角形,内部呈褐色。割荞麦比割水稻难多了,因为水稻是插在口袋里的,割起来很容易,而荞麦是播种的,割起来很难,因为它既不成行,也不对路。更何况我年纪小,没干过农活,手也不听我的。割完回头看,发现麦堆参差不齐,爸爸割的麦堆都很整齐。他在前面插队,我在后面追,追,追!我赶不上了。突然,我的右手被麦桩碰了一下,左手拇指被切了一点。顿时,鲜血四溅。父亲急忙从田埂上拔止血草给我敷上,然后送我回家。我妈看到我这样,痛哭流涕,责怪我爸不带我去割荞麦。我的孩子还很小,等他长大了再帮我们也不迟。现在管教他好好学习,学好技术,将来为国家多做贡献。父亲听了母亲的话,连连点头。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下地干活。
荞麦是一种粗粮,但营养价值很高。父亲告诉我:荞麦是粮食作物之一,生长两个月左右。可作为抗旱作物,种子可磨成面粉。这种面粉和面粉一样,只要和米粉混合,就可以和豆子一起炒,做成荞麦。它是深灰色的。不好看,但是很好吃。我这辈子最爱吃的就是荞麦麸。可惜现在吃不到了,因为它亩产只有百斤,所以没人种。
荞麦壳在别人眼里只是个废物,没有利用价值,但我却把它当成比黄金更值钱的无价之宝。有人会质疑。这并不奇怪。奇怪的是,我已经把它当成了“好伙伴”,陪了我57年。说到这,还得从我读书的开始说起。1959年7月,我考入九江港初级中学,因为学校在5公里外的异乡,上学不方便,不得不生活学习。为了妈妈的衣服、被子和生活用品,我特意做了一个新枕头,里面装着她保存了好几年的荞麦壳。我妈妈告诉我,“迎儿,虽然这个荞麦皮枕头很重要,但是睡在上面很清爽很舒服。”我妈有多关心我,多爱我。我从来没有想过,我初中还没毕业,我来不及感谢我慈爱的母亲对我的好。她的老人因病去世了。从那以后,我就对妈妈许下了一个誓言:走到哪里,我就带着荞麦壳枕头。1965年8月,我有幸参加了工作。后来工作调动了很多次。我一直带在身边,直到2006年退休才带回老家。
今年6月8日,我让老婆把旧枕头里的荞麦壳倒出来,洗干净晒干,再放进新做的枕芯里。我老婆说:“你要它干几十年?扔掉它。买一对新枕头就好了。”我对老婆说:“别看这个荞麦壳。是我妈半个多世纪以来留下的唯一一个小丑。我想继续传下去。”
(周海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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