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格集团(西安赛格集团属于深圳赛格吗)「建议收藏」

赛格集团(西安赛格集团属于深圳赛格吗)「建议收藏」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2日讯——昨日,证监会网站公布了对深圳赛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集团)出具警示函的决定。 根据该决定,2019年12月2日,深圳市唐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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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2日讯——昨日,证监会网站公布了对深圳赛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集团)出具警示函的决定。

根据该决定,2019年12月2日,深圳市唐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属唐智控制”)实际控制人胡庆洲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所持有的英属唐智部分股份转让给赛格集团后,赛格集团合计持有英属唐智所持股份5590万股,占英属唐智控制总股本的5.23%。

2020年9月8日,赛格集团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唐智1800万股,占唐智控股总股本的1.68%,持股比例由5.23%降至3.55%。赛格集团在英属唐智持股比例降至5%时,未能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在公告后3日内停止出售英属唐智控制的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赛格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官网显示,赛格集团成立于1986年1月。2003年实现债转股后,成为多元化的集团企业。目前公司股东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31亿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赛格集团总资产108.6亿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31.14亿元。赛格集团拥有13家二级企业,34家三级企业,其中深圳赛格(000058)、华控赛格(00068)在深交所上市,深圳深爱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在新三板上市。赛格集团有8000多名员工。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上市公司并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次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份。

上述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持有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按照前款规定进行申报和公告。在报告期内以及作出报告和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次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中未履行报告、公告等相关义务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并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暂停或停止收购等监管措施。更正前,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对其持有或者实际控制的股份行使表决权。

以下为原文: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赛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的决定。

深圳赛格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日,深圳市唐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控)实际控制人胡庆洲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持有的智控部分股份转让给你公司后,你公司持有智控5,590万股,占智控总股本的5.23%。

2020年9月8日,你公司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英属唐智1800万股,占英属唐智控股总股本的1.68%,持股比例由5.23%降至3.55%。当公司在英属唐智的持股比例降至5%时,您未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在公告后3日内停止出售英属唐智控制的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对监督管理措施不服,你公司可在收到本决定后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收到本决定后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深圳证监局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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