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网上房地产(南京市司法拍卖房产网)「建议收藏」

南京市网上房地产(南京市司法拍卖房产网)「建议收藏」本报记者季思敏 5月11日,本报从江苏省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获悉,5月10日起,南京调整新房限售政策。商品房预售的,出售期限由原办理产权证的3年期限调整为合同备案日的3年期限。待售商品房、存量房(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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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季思敏

5月11日,本报从江苏省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获悉,5月10日起,南京调整新房限售政策。商品房预售的,出售期限由原办理产权证的3年期限调整为合同备案日的3年期限。待售商品房、存量房(二手房)仍以产权证登记受理时间为准。

也就是说,预售商品房合同在备案日满3年后才可以交易。

根据2017年5月14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第六条规定,购房人(含家庭、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新购住房,取得产权证后3年内不得转让。以赠与方式转让房屋的,自赠与合同签订并办理过户确认手续之日起3年后,赠与人可以再次购买该房屋。通过赠与方式获得住房的家庭或居民,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在此之前,南京已经在多方面完善了楼市政策。

今年4月27日,本报从江苏省南京市网上房地产交易管理热线获悉,南京市非南京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房的条件有所调整。

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人员表示,目前非南京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房可以有新的受理条件。一年内他们在南京累计缴纳6个月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保,逾期不算。

根据江苏省南京市政府办公厅2017年3月15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调整南京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非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房的条件升级为3年内在南京市连续居住2年及以上,且不得通过缴纳个税或社保等方式购买住房。

上述工作人员介绍,目前1年内累计缴纳社保或个税6个月、3年内累计缴纳24个月均符合条件,因工作变动等原因,3年内累计缴纳社保或个税24个月可允许累计缴纳不超过3个月。

另外,最近网上流传“南京限购政策再次放宽,南京户籍放开,可以买第三套”的消息。而且南京部分区域已经放开限购,包括:高淳区、溧水区、六合区、浦口区(新区直属区、核心区除外);江宁区(非限行区域:淳化、横溪、湖熟、房山南、禄口、汤山、郑方新城);栖霞区(仙林、燕子矶除外);雨花台区(非限制区:栖林、板桥)。

据南京当地代理商称,上述信息属实,目前可以线下实施。据其介绍,南京部分区域调整限购政策后,原有客户在限购区域有房产。目前如果房产所在区域已经被划为非限购区域,即房产不计入目前已购住房数量,可以开具一套购房证明。

上述中介举例称,如果南京户籍家庭此前在栖霞区建邺或龙潭街道买了一套房,按照原来的政策,已经被限制了。但根据新政,龙潭不再属于限购区域,其之前购买的房产不再计入拥有的房屋数量,相当于又释放了一个购房名额。”今天,一些客户已经出具了购买证明.”上述中介称,鼓楼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仍执行原限购政策。

编辑:刘秀浩图片编辑:史佳慧

校对: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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