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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办发〔2010〕78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为主,择优录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批准,2022年省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招聘计划(职位)信息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考生、往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中“35周岁以下”为“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情况以此类推);工作经验要求,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如果因为工作单位的变动导致时间中断,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学生在校参加勤工俭学和实习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因违反《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期限届满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仍在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考试或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考生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岗位。
招聘岗位为“应届毕业生”的,以下人员可以报考: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全国统招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工程”前无工作经历,2020年及以后服役期满,经考核合格,工作单位未落实的人员;
(四)毕业当年在高校就读或入伍,2020年及以后退役(含复学毕业),工作单位未落实的退役士兵;
(5)2022年取得海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资格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已取得海外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第四,网上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安徽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9:00至8月29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者应在报名前通过“万事通”APP实名申请“安康码”。考生登录安徽人事考试网报名。经短信核实后,在考试过程中认真阅读疫情防控须知,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省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片,jpg格式,尺寸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其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并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可于8月30日17:00前随时登录安徽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考核合格者,不得调入其他岗位;未通过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可于8月30日17:00前调剂至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应于8月31日18:00前登录安徽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不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为保证新招人员质量,经确认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的,相应取消或减少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经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减少短缺岗位。被取消资格的考生可于9月2日12:00-17:00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五.笔试
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要求所有考生参加。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
考试时间为2022年9月17日上午(如因疫情等特殊因素需要调整,另行通知)。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以上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连续测试,无间断。两科的题都是合订本,考试开始前会发,各科的答题卡会单独发。第一次考试截止后,收回第一次考试的答题卡,第二次考试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笔试大纲在安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考生可于9月14日至16日在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在合肥。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不适合参加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安徽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成绩公布后一周内,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查询工作成绩排名情况。笔试控制最低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150分。专业测试考生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不及物动词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根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职位数,按照3:1的比例确定参加各职位专业测试的考生。如果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
资格复审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材料进行。凡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或未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取消参加专业测试的资格。如此一来,如有空缺,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申请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申请资格审查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文凭(学位)。2022年全日制毕业生的,还需提供省教育厅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已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者,还需提供学业水平、毕业时间,以及“2022年毕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 以及学校或省、市主管自学考试和成人教育的教育部门出具的《拟颁发的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专业与申请岗位一致。
4.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5.有工作单位未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的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在就业期间对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考的证明。
复试合格的考生将收到专业测试通知。
七。专业测试
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外貌和潜力,满分为100分。面试顺序在面试当天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专业测试通知书(均为原件)。
根据结构化面试的需要,设立面试考官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部考官人数占考官人数的一半以上。
八。成就综合
最终考试成绩以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各占50%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计算公式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数+综合应用能力分数)÷2÷1.5×0.5+专业测试分数×0.5。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换算成百分制,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政府网站公布最终考试成绩。专业测试人员实际人数小于等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定为70分。该岗位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九。体检和调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等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择优录取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若考生各科成绩相同,则加试,加试方案另行通知)。
体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的通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岗位匹配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申请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根据有关规定,检查期间将采取工作平台询问、个别谈话、与被检查对象面谈等方式了解被检查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被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合格,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每次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不再递补。
X.宣传
体检考察结束后,由省政府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省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按规定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聘用审批。根据规定,新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中。
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级别学历学位及其他证明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者,取消聘用资格。
XI。签约就业
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者,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招聘单位必须与被聘用的工作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就业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员工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相关事项
本《公告》由省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未明确的事项,参见《安徽省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解答》。
联系电话:0551-62601812、62603093(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处)
联系电话:0551-63457903(省人事考试院)
联系电话:0551-62608161(省纪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51-62602690(省政府办公厅纪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在正常办公时间内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省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8月18日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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