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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埃及是世界四大文明之一,有着悠久的文化遗产。
历史学家公认第一个王朝建立于公元前3100年的古埃及,截至公元前332年被马其顿的亚历山大征服,在2800多年的时间里经历了31个王朝。
其中,公元前1567年至公元前1085年的第18、19、20王朝是古埃及历史上最辉煌的帝国时代,统称为新王国时期。
正是在这个时期,古埃及的君主被称为法老。
法老一词最初仅指古代王国的皇家宫殿,原意为“大屋”、“宫殿”。
它不断演变,最终成为国王的固有称号。
此时法老在古埃及的地位和权力是至高无上的。
而且法老的后宫非常庞大,非常热衷于娶自己的姐妹为妻,后来甚至进化到娶自己的女儿,和她们生儿育女。
在当时,法老和他的女儿所生的孩子往往被认定为下一个法老,这种婚姻在当时是理所当然的,甚至成为了近2000年的习俗。
这种被现代人认为的行为,在当时,没有人认为这是违反伦理道德的,而是认为应该这样。
肥水不流外人田
公元前1570年,阿赫默斯一世继承父兄遗志,领导古埃及人民,驱逐了入侵并占领古埃及的希克索斯人,在民族战争的基础上建立了古埃及第十八王朝。
他的继任者发现了战争密码。原来军队和战争可以获得荣誉和财富,所以他们进行了一系列的远征。
504年,王位传给了图特摩斯三世,他发起了17次对外远征。
此时古埃及的疆域在空之前是巨大的,国家版图达到叙利亚北部,幼发拉底河河岸,南部尼罗河第四瀑布。埃及在古代近东历史上空之前成为地区霸主。
为了管理这片广袤的土地和人民,法老不断强化君主专制。
通过各种强化措施,法老的权威受到臣民的无限敬仰。
法老成了国家的主人,唯一能代表埃及的人。法老的法令是国家的法律,法老是军队的最高领袖。
图特摩斯三世的大臣每次谈起他,都像拿破仑的侍从在谈论拿破仑:“皇帝是全知全能的”。
法老还为自己定制了五个至尊头衔,同时在王室内部掀起了近亲结婚的狂潮。
所谓血亲婚姻,是指血缘亲属之间的婚姻和性关系的内婚制,存在于早期文明的记忆中。
第十八王朝的统治者叶赫穆斯,因成功驱逐希克索斯的丰功伟绩,被埃及历史学家单挑为新王朝的开创者和埃及的光荣创造者。
正是在这位法老的统治时期,他娶了他的妹妹奈菲缇蒂,成为整个王朝近亲结婚的先驱。
在他之后,后世继承王位的法老们也继承了他妻子和姐妹们的衣钵,纷纷娶了自己的姐妹,亲手将王室血亲婚姻从断断续续的传统变成了不可动摇的制度。
公元前1546年,登上王位的法老阿蒙霍特普一世不仅迎娶了他的妹妹叶霍特普为王后,还娶了美丽的塔蒙公主。
图特摩斯一世于公元前1526年登上王位。他娶了叶赫穆斯公主,生了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但两位王子都没有活到继承王位的年龄就去世了。
因此,穆特诺夫莱特公主的儿子图特摩斯二世得以继承帝制,叶赫摩斯女王所生的哈特谢普苏特公主成为了这位同父异母兄弟的女王。
在图特摩斯二世去世前,图特摩斯三世被宣布为王位继承人。
埃及历史上最伟大的法老也不能免俗,他娶了自己同父异母的妹妹,王后的女儿弗鲁拉公主。
图特摩斯三世的儿子阿蒙霍特普二世也娶了他的妹妹达蒙公主,但铁托公主生下了王位继承人图特摩斯四世。
结果皇位继承人如履薄冰,以至于不得不反复用神谕天命来暗示自己继承皇位的合法性。
通过迎娶外国公主,他利用外国势力反击质疑其统治合法性的国内敌人。
当然,在这个时期,不同世代的近亲结婚也很普遍。
公元前14世纪上半叶,阿蒙霍特普三世与他的女儿塞塔蒙结婚,并生下一个儿子,就是未来的法老谢尔曼·赫卡莱。
在他心爱的王后娜芙蒂蒂失宠,并与他12岁的第三个女儿安凯·帕顿结婚后,异教徒法老埃纳通也将“伟大王后”的称号授予了他的长女美丽的塔顿。
第19王朝的伟大法老拉美西斯二世将他的两个女儿宾塔内特和梅丽塔·蒙克纳入其庞大的后宫。
赫纳屯的继承人谢尔曼·凯克卡莱是阿蒙霍特普三世的儿子,赫纳屯的兄弟。
他娶了阿纳通的女儿宾塔内特公主,成为阿纳通的女婿。
按辈分论,这门亲事就是叔侄的亲事。
但古埃及皇宫中的父女叔侄三人的婚姻不够传奇,最精彩的莫过于安卡帕顿公主曲折的婚姻。
安帕图恩公主第一次嫁给了她的父亲欧纳顿。他的父亲去世后,她的叔叔图坦卡蒙继承了王位,她再次成为他的王后。
然而,这还没有结束。公元前1352年,艾继位法老。
他是安凯巴顿奶奶的哥哥。然而,这仍然不能阻止Ankaipatton再次与Ai结婚。
按辈分来说,安凯帕吞了祖父的妻子,这段婚姻应该算是古埃及王室婚姻中最高的了。
法老向神的婚姻看齐
现代人对这种王室血缘关系的看法,一定是非常仇视和排斥的。
但在当时,古埃及王室极为盛行,成为新王国初期主导的婚姻模式。
当时人们不仅不认为这是违背伦理道德的,甚至认为这是皇室特有的婚姻模式。
如果细说原因,就需要说说埃及民族的宗教了。
埃及人是一个虔诚崇拜神灵的民族,埃及政府的官方意识形态充满了神学色彩。
他们认为埃及国家和王权的建立不是人为创造的,而是上帝决定的。
所以埃及人认为,谁反对王权,就是反对上帝,就是反对上帝。
赫利俄斯被确认为埃及的第一任国王,所以赫利俄斯可以被视为法老的原型。
法老被视为太阳神之子,被称为“拉神之子”,是太阳神在地球上的统治代理人。
法老不仅是神的后裔,也是神的化身。所以法老作为世界之王,被埃及宗教神化,成为世界之神。
如何突出和确定自己的神性,成了法老心中最重要的事。
十八王朝的君主们一方面通过军事上的胜利和经济上的富足巩固自己的政治权益,另一方面又充分利用宗教和神话手段为底比斯王室对上下埃及的暴政统治寻求信仰支持。
他们的目的是神化法老王,或者通过衰老让达摩成为神,从而塑造一个永恒的格局。
也就是法老神圣的威严不可侵犯,臣民必须顺从忠诚,匍匐在地。
在那个时代,法老与众神联系的最好方式是王室的血缘婚姻。
这是因为古埃及人崇拜和尊敬神灵。
古埃及的神创论有三大体系,包括古代的赫利奥波利斯神学、赫莫波利斯神学和孟菲斯神学,构成了古埃及宗教的源头。
在神创论的这三个体系中,具有相同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的婚姻成为神的主要婚姻形式。
古里奥利的神创论里有九个神。他们八个是三代同堂,却是四兄妹。
赫拉克勒斯神学体系中的八位主神也为四对互为兄妹的夫妻主持了婚礼。
孟菲斯神创论中的奥西里斯和伊希斯的神话是由古埃及最著名的一对兄妹主导的。
三大神学体系无一例外地构建了同血缘兄弟姐妹之间的婚姻关系,同血缘婚姻成为埃及神学体系中隐含的婚姻原则。
这种带有宗教色彩的血缘婚姻反映了人类所经历的早期婚姻文化的原始性。
但经过人为加工和曲解,这种原始的婚姻模式恰好满足了宗教对奇迹的需求,备受推崇。
两个神的结合只是让他们的后代更纯粹,所以他们有完美的神性。
因此,古埃及人推断血亲婚姻生来神圣,是完美和纯洁的象征,是神的专利。
所以,作为神拉之子,法老与同宗妻子的婚姻会让法老的神圣光辉更加灿烂,法老的家族也会通过与法老的接触而变得神圣。
因为法老和他的家族本身就是神灵的成员,他们会遵循神灵的婚姻原则。
所以法老是世俗之神,理应受到各族人民的崇拜。
他与姐姐和女儿的结合是另一种神性的传递,延续了皇室的血统纯正和高贵神圣的属性。
法老的子女,尤其是法老娶了他的姐妹或女儿后所生的儿子,无疑继承了这个世界的神——他们父母纯正的血统和神性,所以他们是接班人的最佳人选。
可见,血亲婚姻强调的是血统的纯正和纯正,以及它所代表的神性。
王室以这种方式将自己的出身和血统神圣化,将统治权力的行使和继承合理化。
借助神话和宗教的力量,通过婚姻强调法老的纯正血统,塑造法老的神圣性格,成为法老维护政治统治的有效手段。
公主与后来演变的法老父女的婚俗,最大程度的保护了王室的特权,避免了神性的泄露,有效杜绝了凡人的觊觎。
后宫成为法老掌握大权的关键
古埃及有很多妻妾,后宫,以她们为核心的家庭,非常庞大。
法老阿蒙霍特普三世纵情声色,后宫佳丽数百,贴身后妃十余人。
长寿的法老拉美西斯二世更是如此。至少有四位正式皇后,六间侧室,后宫美女多达500人,还有他的几百个儿子。
美女和亲戚组成的后宫是法老最舒适的居所,但王室的内耗也是法老最担心的事情,于是法老们想出了通过血缘婚姻建立继承权的原则。
根据古埃及神学,法老通过婚姻和继承来传递神性,所以王子和公主都有神格。
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出现皇位之争,迎娶公主的王子可以借助妻子的血统强化自己的神性,在道德和权力上占据上风。
开国君主叶赫穆斯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他的权力不是从他父亲那里继承的,而是在他哥哥死后继承的。
所以为了增加自己的神性,其实为了权力的稳定,他只能把心思放在妹妹奈菲缇蒂身上,娶真正的奈菲缇蒂公主,减少了外界对他的很多质疑。
尽管阿蒙霍特普二世是女王的儿子,但在图特摩斯三世统治的55年间,他不得不采取预防措施。
只有出身高贵的王子娶了另一个妹妹,他的地位才能牢不可破。
所以可以看出,在古埃及,尤其是新王国时期,女王所生的公主注定是女王。
唯一的区别就是嫁给哪个哥哥。这一切都是为了保证皇室正统的延续。
因此,新王国的女王们拥有“神的伟大妻子”、“神的手臂”等诸多伟大称号,在神庙体系中具有很高的宗教地位。
特别是哈特谢普苏特公主,“法老的女儿,法老的妹妹,上帝的妻子和法老伟大的妻子”,在她的丈夫图特摩斯二世活着的时候就干预政治事务。
丈夫死后,她成为私生子图特摩斯三世的摄政王,并迅速成为埃及历史上第一位女法老。
因此,图特摩斯三世与哈特谢普苏特的女儿、同父异母的妹妹妮芙露拉公主的婚姻,本质上是对掌握实权的继母表示尊重,以此来赢得她的政治支持。
正是因为王室的血缘婚姻对加强君主专制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所以王室的血缘婚姻在新王国早期,尤其是18世纪开始流行,使得法老们牢牢地抓着不放。
与女王相比,公主默默无闻,没有任何权力。
公主是法老除王后以外的主要配偶,主要满足法老的个人需求,不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
所以除了少数法老极其宠爱的公主或者能生下王位继承人的公主,其他的都没有在历史上留下印记。
在这一点上,法老的子孙也是一样的。
除了参与国家最高权力的王子和公主,其他兄弟姐妹都过着富足而不为人知的生活。
古埃及流传下来的故事曾经记载过“二十个身材、乳房、辫子最美丽的无子女女人”,她们在渔网中来到法老的宫殿。
但她们对天再美,因为没有神的加成,在宫里也只能是没有地位的宫女。
于是人们看到“国王不得与王室以外的人通婚,以免玷污神圣的血脉”成了法老们恪守的原则。
这种近亲结婚的习俗在古埃及延续了近2000年,直到公元前30年罗马人征服埃及才结束。
文/蓝风烛尘
参考资料:
[1]张莹莹,古埃及新王国王室血亲婚姻分析,东北师范大学,2016(05);
[2]赵可仁,法老与埃及的生态文明,中东研究,20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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