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讯享网,大家多多关注。
8月27日,“玉林夫妇卖5斤芹菜被罚6.6万”引发热议。
据央视新闻视频报道,近日,驻国务院督查组在“国务院互联网加督查平台”上接到群众举报称,陕西榆林某个体户公司因销售5斤芹菜,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6.6万元。检查组展开了调查和访问。
蔬菜粮油老板罗某说,被告知芹菜不合格后,要提供进货票据。罗某称票据丢失,当时找不到。
涉案的七斤芹菜中,除两斤用于抽检外,其余五斤均由夫妻俩以每斤4元的价格出售。
处罚函认定涉案芹菜已经售出,在没有买方信息的情况下无法召回。罗夫妇不能提供供货方的许可证明和票据,不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未尽到进货查验义务,涉嫌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该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6.6万元的处罚。
粮油店老板说,他肯定错了。“可是我要卖多少吨芹菜才能赚到6万多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面对检查人员,榆林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承认“芹菜案”确实存在问题,处罚不当。
查阅玉林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以来的食品行政处罚账目发现,在针对小微市场主体的50余起处罚中,罚款金额超过5万元的有21起,其案值仅为几十或几百元。
国务院第九次大检查第十六督察组成员陈晓表示,执法不仅要集中力量,市场监管部门在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的同时,也要为小微实体企业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
榆林市市场监管负责人表示,将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等更多措施,督促小微主体合规经营。
来源:央视新闻九校新闻
来源:合肥广播电视台
本文来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51itzy.com/442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