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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晚,一篇题为《高烧40度不退,其实叫无症状》的长文在朋友圈疯传。很多人表示,这篇文章的观点颠覆了人们对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通常认知。
真的是这样吗?杜南记者发现,事实并非如此。如果核酸阳性者有发热但CT没有肺炎,按照最新版的诊疗指南,在确诊患者中应该是“轻症”,而不是“无症状”。
“无症状感染者”已有明确定义。
在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到底是什么意思?先看官方定义。
《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9版)附件3对“无症状感染者”的定义是,“新冠肺炎病原学阳性,无相关临床表现,如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可自行感知或临床确认的症状和体征,且其CT影像无新冠肺炎特征者”。▼
《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附件3对无症状感染者的定义。
《新型冠状病毒治疗方案(试行第九版)》指出,“已接种疫苗者和感染奥米克隆株者,以无症状和轻度为主。临床症状患者主要表现为中低热、咽干、咽痛、鼻塞、流鼻涕等上呼吸道感染症状。”▼
《新型冠状病毒治疗方案(试行第九版)》中关于新冠肺炎的相关表述。
“轻度患者可表现为低热、轻度疲劳、嗅觉和味觉障碍等。,没有肺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后可能没有明显的临床症状。”▼
新型冠状病毒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中患者症状的相关表述。
“临床症状”包括发热等。
网上文章指出“医学上的无症状感染者是指无症状感染者,而不是无症状者。什么意思?就是你阳性后,高烧40度,不能下床。同时,你全身无力,肌肉酸痛,呕吐,恶心,头痛和腹泻。这只能算是无症状感染者,而不是确诊患者。”
大众感知的发烧等症状真的不是「临床症状」吗?不完全是。根据上述诊疗方案和防控方案,“可自行感知或临床公认的症状和体征,如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被归类为“相关临床表现”。这些临床表现是界定“无症状感染者”的条件之一。
也就是说,伴有发热、干咳等上述症状,就不能算是“无症状感染者”。
从文件中也可以看出,临床症状和公众自我感知并没有网上文章描述的那么大的差别。
肺炎的影像学表现用于区分“轻型”和“普通”以及其他较重的类型。
本文将“无症状”和“确诊”设定为两种不同情况,根据是否有影像学肺炎来区分。因此提出“阳性高热,无论哪种高热,都只能算是无症状患者。只有在CT片上发现典型的磨玻璃样病变,即所谓的白肺,以及血清学特异性,才算确诊。”是这样吗?
其实区分“无症状”和“确诊”并没有错,各地疫情通报也是如此。但是,文章中的区分标准是错误的。简单来说,区分的标准应该是有无症状(原因见上一节),而不是有无影像学肺炎的表现。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影像学肺炎表现用于区分确诊患者中的“轻型”和“普通”病例。
诊疗方案明确规定,在新冠肺炎的临床表现包括“轻度”(临床症状较轻,影像学无肺炎)、“普通”(具有上述临床表现,影像学有肺炎)、“重度”(成人和儿童标准不同,略)和“危重”。▼
也就是说,如果有发热等症状,但影像学上没有肺炎,可以归为“轻度”,而不是文中所说的“无症状”;如果有肺炎的临床症状和影像学表现,患者将被划分为“普通”或更严重的类别。
如果严格定义的话,应该是区别于“确诊病例”并与之相对应的“疑似病例”。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不再报告“疑似病例”,更多包括“轻症”和“普通”在内的无症状感染者和确诊病例进入公众视野。
本文专业指导:
广医八院感染性疾病中心首席专家蔡平
采写:南都记者李文武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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