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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
花露水、电蚊香液、驱蚊手环等。
驱蚊止痒“神器”购买量稳中有升。
面对琳琅满目的产品
充满希望的广告活动
消费者应该如何选择?
01
驱蚊产品必须有农药登记号。
近年来,各种产品,如防蚊膏、防蚊液、防蚊手环等。,标称由植物提取物制成,具有防蚊驱蚊功能,在市场监督检查中发现。
2021年9月28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防蚊驱蚊产品认定的意见》指出:“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标明产品具有防蚊驱蚊功能的,无论其有效成分是化学成分还是植物源成分,该产品均属于农药范畴,应当依法进行管理。”
换句话说
市场上出售的驱蚊产品
必须在包装上标明。
农药登记号
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编号。↓
02
驱蚊产品有毒和无毒,要看含量。
驱蚊产品参照农药进行管理,说明驱蚊产品可能含有微毒成分,但不代表会危害人体健康。微毒成分的含量是衡量其是否有毒的关键。
比如,记者看到一款驱蚊喷雾,标有“24小时长效驱蚊”、“无味更放心”、“含3.9%四氟菊酯”。在该产品的详细说明中,提到“本品为定量设计,一次喷雾释放0.009克药物…仅0.001g的微毒药物在……1m处,对人体影响几乎为零,不影响正常生活,所以不需要离开房间”。
另据介绍,驱蚊水中常见的成分避蚊胺,只要含量低于10%,就是安全的。这种成分被用于驱蚊已有近60年的历史,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得到了公认。
只要有驱蚊产品
农药登记证号、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号
说明成分含量已经达到。
无毒无害要求
03
“驱蚊”和“止痒”产品不能混用。
止痒产品分为两类,一类是处方药或非处方药,一类是超市能买到的普通产品。
北京市石景山区一家药店的药剂师张欢说,“经常有消费者进店询问是否有日本的‘尼必滴’,说是止痒效果好,但实际上这种产品属于药品,目前并没有通过正规渠道进入中国市场。我看过日本购买的“五笔第”。产品外包装左下角写着“第三类药品”,含有盐酸苯海拉明成分。在我国,含有苯海拉明的复方搽剂的说明书上明确写明“孕妇、哺乳期妇女、婴幼儿禁用。”
因此
购买止痒产品时
你必须仔细阅读说明书。
看清楚成分和适用人群。
张欢提醒,同样是花露水,有的标着“驱蚊”,有的标着“止痒”。有些家长看到孩子被蚊子咬后会给孩子涂花露水,但不注意孩子涂的是驱蚊液还是止痒产品。
驱蚊水含有驱蚊酯,微毒。这些毒素会通过蚊虫叮咬刺激儿童皮肤,所以两种产品不能混用。
广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的药剂师冯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蚊虫叮咬后使用止痒产品可以缓解症状。如果症状没有缓解,可以使用非处方炉甘石洗剂进行清洁。如果皮肤肿胀变硬,就需要看医生了。可以使用0.1%的莫米松等外用中效皮质类固醇乳膏,每天一次,持续5-10天。”
提醒
市面上的止痒产品不能代替药物。如果咬人后症状加重,尤其是皮肤被抓破溃烂,一定要看医生。不能只用止痒的产品。
记者/李妍静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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