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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公务员报名入口官网)[通俗易懂]乌兰察布2022年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保障2022年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通则。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教职工944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其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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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2022年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保障2022年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通则。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教职工944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其中,部分定向招聘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高校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乌兰察布市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名称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目录》设置。专业招聘审核以高校毕业证上标注的专业为准,不允许考生报考第二学历。

(3)“服务高校毕业生基层项目人员”是指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的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工作的工作计划;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由自治区团委牵头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在报名起始日前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4)县市同一学科、同一层次的招聘岗位合并分类。招聘学校的具体名称和数量请参考职位需求表中的备注栏。

二、招聘条件

(一)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构建强烈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良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24日至2004年6月24日期间出生);除非另有规定,以职位需求表为准;

6.职位所需的资格、专业或技能;

7.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办函〔2019〕1号)规定,2017年起招生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招生计划由国家统一下达,取得学位和学历证书的,同等学历;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方面,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在符合其他专业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考本科学历要求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考本科学历要求的岗位。

10.考生获得学历、学位的日期截止至2022年7月31日。教师资格证等条件应在公开招聘报名日期前取得。未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须交由改元:和教务处:加盖学历公章、学位证。2021年、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2022年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在栏目中注明“是”)可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取得教师资格。在…里

(2)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为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服务期满证书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退役大学生士兵。

至报名开始日,已服满或退休(先退休后取得毕业证)3年以上或已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加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项目人员”,不能再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定向招聘,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申请

1.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2届毕业生);

2.在乌兰察布市服务不满五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7年6月24日后录用)(列为招聘引进人员);试用期内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被发现在公务员录用或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且处于禁止期的人员;

5.军人;

6.申请后将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的人员。

三。注册和初步资格考试

(1)注册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直接登录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wmpta.org.cn/)进行网上报名。

2.注册时间:

(一)“项目人员”岗位报名时间:2022年6月29日9:00至6月30日17:00。

(二)“通用岗位”报名时间:2022年7月5日9时至7月9日17时。

报考人员必须用本人身份证号报名,报名必须与笔试、面试所用证件一致。

3.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职位。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彩照(报考人员须按照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图文说明进行操作,下载并使用报名照片处理工具对本人近期免冠2寸数码彩照进行查验处理,查验合格后上传)。申请人必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就读的学校、学院、院系、专业的起止年份;工作起止年限、工作单位、主要工作),否则不予审批。

4.申请人在核对填写的所有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批”(不提交审批你就不进入审批流程),提交后信息不可修改。考生手机应保持畅通,因预留信息错误导致未被录用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申请人应对网上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报考人员可根据职位需求表中的职位名称报考祁县城区的学校。

7.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实时查询各职位的报名人数,根据各职位的报名人数选择填报职位。

(二)资格审查和缴费

1.“项目人员”岗位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6月29日9:00至6月30日18:00;以及缴费和打印报名表的时间:2022年7月1日9:00-18:00。

缴费截止后,“项目人员”岗位未达到1:3比例的,转入普通岗位重新报名,岗位其他条件不变。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缴纳的报名费由市人事考试中心退还,符合条件的职位重新选择报名缴费。

2.通用岗位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7月5日9:00至7月9日18:00;以及缴费和打印报名表的时间:2022年7月10日9:00至7月12日18:00。

3.报考人员须登录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系统,核对个人报名信息是否正确,缴费状态是否已变更为“已缴费”。如缴费后缴费状态未发生变化,请在报名缴费时间内联系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咨询电话请见本简章),否则视为放弃考试。缴费成功后,所有报考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表进行资格复审。

4.报考人员需要咨询职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信息时,请直接咨询市教育局。初审咨询电话请参考职位需求表。

5.本次招聘报名费70元/人(报名费20元/人,考试费50元/人),报名费、考试费减免等事宜将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6.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招聘计划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之比)。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招聘计划数或取消开考比例。调整后的职位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7.博士研究生免笔试,经考核、体检合格后按报考岗位聘用。

8.成功申请者须于7月19日9:00至2022年7月23日9:00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9.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内容:详见职位需求表中“考试科目”一栏。笔试采用百分制,闭卷进行。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二)笔试时间:2022年7月23日(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根据有关规定,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笔试成绩加2.5分。

(四)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五)笔试总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六)笔试结束后,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各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范围。对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人数。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最后一人笔试总成绩如出现并列且超过1:3比例的,则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动词 (verb的缩写)资格审查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将重点关注考生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的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个人填写民族信息错误导致加分的,一律取消加分资格。

(三)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申请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规定时间结束前未参加资格复审者,取消资格。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须提交加盖学院:和教务处:教育公章、学位证;

5.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文件、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报考者,服务高校毕业生的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大学生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复审环节出现空缺的,按该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递补一次(通过拨打考生本人预留电话通知,一天内联系考生三次,三次后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该考生自动放弃)。经复试递补的人数仍不足1: 3的,确定实际进入面试范围的人数。

不及物动词面试和总分计算

(一)市教育局制定全市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计划,组织实施市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当地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公开招聘面试计划报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并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布;面试要求详见面试方案。

(2)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测试总分应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

面试时考生要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如果他们没有用规定的语言回答,将被视为零分。

(四)面试时间和面试合格分数线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预设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按照各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考试和体检范围的考生。同岗位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末次考试总成绩并列,且超过本岗位招聘计划的,进行笔试加试。

(六)进入考试和体检的人员名单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布。

七。评估和体检

(1)评估。市教育局负责市属学校和各县市教育局教师申请人的考核。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通过审核应聘者的档案、资料,了解实际表现,全面、准确、客观地对应聘者进行考核,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考试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资格。因考生主动放弃或考试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递补。

(2)体检。体检由市教育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国家其他有关公务员体检的规定。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布。体检不合格或体检时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按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宣传和就业

(一)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将备案名册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表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公示期间,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或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不予递补。

(三)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招聘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岗位需求表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人员的招聘工作。招聘结束后,各地区应将招聘人员名单报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各县市区申请同一学科、同一级别招聘岗位的调剂就业工作。

1.各县市招聘工作人员时,应聘同一学科、同一级别招聘岗位的拟聘人员,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序,拟聘人员自行选择用人单位。

2.对需要调剂的拟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重新排序,拟聘人员自主选择空缺额的学校。调剂过程中,同岗成绩并列的,采取笔试方式确定调剂选择顺序。

3.调剂人员必须在各县市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参加调剂。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调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调剂。

4.公开招聘教师的聘用和调剂由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5)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根据《关于印发试用期规定的通知》(妻社发〔2022〕2号

)档案执行,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作人员一经办理聘用手续,5年内不得调动工作岗位或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聘。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的任何阶段和试用期内,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参加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辅导班、辅导网站、刊物、上网卡等。以社会名义举办的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和专门培训机构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请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不要上当受骗。

(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乌兰察布市公开招聘教师的程序、步骤和要求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进行调整。届时,相关公告将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四)本公开招聘简章未尽事宜及相关信息将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请注意。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保持电话通讯畅通。对于需要通知的个人事项,将根据考生的电话号码通知考生。如因个人原因导致信息沟通不畅,影响考试录用,则由他们负责。

(5)本手册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市教育局电话:18647492767;18647442767;18647462767。

联系电话:0474-8322356(乌兰察布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报名系统计算机技术服务电话:0474-8246513(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附:

《乌兰察布市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第一部分.市政府]

《乌兰察布市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第二部分。祁县市]

乌兰察布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4日

来源:老师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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