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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甘肃省工程咨询行业管理,规范工程咨询市场和执业行为,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甘发〔2019〕21号)和省市场监管局、省住建厅等16个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建发〔2020〕281号)的通知 根据《甘肃省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甘肃省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甘随机办〔2022〕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工程咨询行业实际,甘肃省住建厅、甘肃省发改委拟于近期联合开展对全省工程咨询单位的抽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的范围和数量
(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数量不低于5%的要求,联合检查组从甘肃互联网监管平台市场主库中随机抽取。
(2)工程咨询单位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数量不低于5%的要求,联合抽查工作组从在国家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甘肃省工程咨询单位中随机抽取。
二、抽查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案,省住建厅、省发改委将在部分重点市州开展检查,对已被市州拿出来的企业省级检查不再重复检查。省级也要督促指导市州的检查。
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和《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查:
1.一、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
2.技术档案管理系统和质量控制系统的实施。
3.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编制是否规范。
4.造价咨询业务文件(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项目人员配备、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计划等业务资料)是否合法合规。
5.企业和从业人员是否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6.其他应当检查的内容。
(2)工程咨询单位
按照《工程咨询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9号令),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2.信息归档。
3.咨询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
4.咨询结果的质量。
5.查阅成果文件档案的建立。
6.对工程咨询业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7.其他应当检查的内容。
三。组织领导
本次抽查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选择相应数量的专家组成联合抽查工作组。
(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抽查
抽查专家组成员由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从甘肃省互联网监管平台执法检查员名录库中选取。被选定的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退出后,我们仍然采用随机选择的方法产生替代品。
(2)工程咨询单位抽查
抽查专家组成员由甘肃省工程咨询协会从工程咨询单位B级信用评价委员会和甘肃省工程决策咨询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四。抽查方法
(1)现场检查
联合抽查工作组到被抽查单位开展检查工作,并记录检查过程和相关检查内容。
(二)检查结果的公示
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甘肃互联网监管平台”并通过相关网站及时准确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录入信用甘肃执法信息公开采集系统。
动词 (verb的缩写)时间表
本次抽查从10月17日开始,到2022年10月31日结束。
不及物动词工作要求
联合抽查工作组要从政治上严肃对待这次抽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礼貌待客,减少影响,不增加地方政府和企业负担;认真的抽查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情况。抽查结果由联合抽查工作组集体研究决定,不得泄露被抽查企业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个人名义发布被抽查企业的信息或抽查结果。
被检查企业应当积极主动配合检查人员开展工作,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必要时提供书面说明材料,不得阻挠检查人员进出必要的核查场所。严禁向检查人员送礼行贿,确保抽查工作顺利进行。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11日
附件:
2022年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甘监价[2022]No.200.pdf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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