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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苏培成(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
邱锡圭先生说:“我们可以把甲骨文看作是当时特殊的白话文,而金文则可以看作是当时的官文。所谓正体字体,就是在比较庄重的场合使用的正式字体,所谓俗体字体,就是日常生活中使用的比较简单的字体。”“在文字和形体的演变过程中,俗体所起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有时会从前一阶段的俗体(如隶书)发展出新的正统体。常见文体的一些写作风格后来被正文体吸收,或者明显促进正文体的演变,这是相当普遍的。”
(一)
春秋之交,秦书分为楷书和俗书。其体式继承了西周的体字,是秦小篆的前身。俗字兴起于战国后期,后演变为隶书。秦时篆书为主要字体,隶书为辅助字体,社会地位较低。隶书被上层统治阶级看不起。秦朝的统治者允许官衙使用隶书处理日常事务,因为当时官狱事务复杂到无法用篆书处理,只能使用隶书。隶书比篆书写起来方便多了。邱锡圭说:“在秦朝,隶书实际上动摇了篆书的统治地位。西汉时期,秦朝用篆书统一全国文字没多久,隶书正式取代篆书,成为主要字体。所以可以说秦朝实际上是用隶书统一了民族文字。”
先说楷书和俗书。楷书的繁体字是我们熟悉的,楷书的常用字是社会上广为流传的简化字。在封建时代,繁体字高度冗余,难以识别和书写,但却一直受到统治阶级的重视和保护。普通人物很难获得正式地位。
以1915年出版的《北京通俗小说》第14卷第一页《昂相公的影子》一书为例(如右图)。影印的是元代的白话小说,里面大量使用了俗字。为了便于阅读,请在此处写下相应的正式字符:
“拗相公
如果你得到一个月的延迟,你会得到快乐和喜悦。万物在天有乘有分,何必烦恼。别急,不要太狭隘,古今尽言,金谷繁华眼满尘,淮阴事业满血。临潼会议,胆气平息,丹阳县笛子消亡。当弱草赢得春花时,它带来的是精金和倔强的花朵。幸福是廉价的,但你要到老了才知道它是什么滋味。一顿简陋的饭,一顿家常的饭,会让你出丑。
进入正文之前八卦已经说完了。先说唐诗四句。”
这一页除了第一行的标题,共有126个字,其中一半是常用字。除了“里”是一个笔画比较多的常用字,其他常用字笔画都比较少。所以,常用字可以说是简化字。但是很多简化字不符合汉字的审美原则,很难成为规范字。1986年废除的“二建字”也有类似问题。简化字必须符合汉字结构的审美原则,避免简单的片面性。
(二)
20世纪,随着新文化运动的深入,许多学者提出给俗字以正式的地位。出版者陆飞魁在《教育》杂志创刊号上发表了一篇题为《通识教育中的通俗字》的文章,认为使用通俗字有三个好处:“①这种字笔画简单,好学好记,方便。除了公开考试,This这个词在任何地方都可以使用。如果用在通识教育上,就简单方便了。⑶苏遇主张这个建议,认为有益无害,既省了读书人的脑筋,又增加了识字的人,即写字、刻字,也更方便。”1923年,胡适在《国语月刊》的“第一字卷”中说汉字改革不行。:“在过去的两千年里,中国的普通百姓不仅进行了惊人的语法创新,还进行了一项同样惊人的事业:汉字形式的伟大改革,即‘破字’的创造和推广。”
随着简化字运动的发展,国民政府教育部于1935年8月21日公布了第一批简化字名录,共收录简化字324个。1935年8月22日,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了《省市教育行政机构推广简化字办法》,规定“小学、短期小学、人民学校的一切教科书、童书、人书,均应采用该部颁发的简化字。”《第一批简化字表》的公布,受到了文教界的普遍欢迎。有识之士深表庆贺,它将为未来的普及教育增添一把利器,它将发挥更大的作用。但国民党保守势力强烈反对,要求取消订单。国民政府推行简化字本来就是形势所迫,并没有太大的积极性。很多重要人物出来反对,就会改变初衷。1936年2月5日,国民政府教育部指示“暂缓推行简化字”。表面上是“暂停”了,但再也没提了。
(3) 3)
中国成立后,国家要进行经济文化建设,但80%的人口是文盲,扫盲成了国家大事。繁体字识字效率低,效果差,推行简化字已经提上日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政府大力推广简化字。
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1956年1月,国务院发布实施了《简化字方案》,共收录简化字515个,简化偏旁部首54个。在随后的实施中,针对汉字简化方案中的模糊性,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提出了解决方案,并上报国务院。1964年2月4日,国务院作出批示:“同意你会在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列入《汉字简化方案》的简化字,应简化为偏旁;除《简化字表》所列的四个部首(一、一、成、绝)外,其余部首独立成字时均应简化。你们应当把上述可以作为偏旁部首的简化字和可以独立成字的偏旁部首做成字表,发给有关部门执行。”
根据国务院的指示,1964年5月,文化改革委员会公布了简化字总表,共分三个表。第一个表包含352个不用作偏旁的简化字。第二个表包含了132个简化字和14个可以用作部首的简化字。第三表包含通过使用第二表中的简化字和简化部首作为部首而获得的简化字。总共有很多汉字,所以这个列表不必详尽无遗。未包括在第三个表中的单词,其中第二个表中的简化单词和简化偏旁用作偏旁,通常也应简化。
1986年6月24日,国务院批转国家语委《关于废止第二套简化字方案(草案)和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的请示》,称:“为了使人们正确使用简化字,请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和其他有关报刊重新公布简化字总表。”因此,简化字通用表是推行简化字的基本标准。规定了哪些字可以类比简化为偏旁部首,哪些字不能类比简化。它还规定,“未列入第三个表的字,凡用第二个表中的简化汉字和简化部首作为部首的,一般也应简化”。那就是无限类比的原理。这两项规定都极为重要。《简化字总表》是根据国务院指示公布的,从未废止。
2000年10月31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广规范汉字。”汉字包括国家公布和推广的简化字。该法第十七条规定:“本章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保留或者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一)文物、古迹;㈡姓氏的变体;(三)书法、篆刻和其他艺术作品;㈣手写题字和标志;㈤需要用于出版、教学和研究;(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到目前为止,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了繁体字和繁体字的地位,这完全符合我国汉字使用的实际。2013年6月5日,国务院批准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这是规范汉字的最新标准。《通用规范汉字表》删除了《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稿)》中“本表以外的字不予类推简化”的规定。
简化字实施以来,繁体字的应用范围逐渐缩小,通用字的应用范围逐渐扩大。这是因为简化字易学、易应用、清晰度高,深受百姓欢迎。当今中国社会,所有有文化的人都认识和应用简化字,从事文史等相关工作的人也不得不学习和应用繁体字。无限类推符合汉字发展的大趋势。我相信经过漫长的演变,普通字会成为社会上使用的单字,繁体字会成为职业字。
光明日报(2022年05月21日09版)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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