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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司法网络
电商“砍单”消费者该怎么办?
建议专家消费者保留促销活动、商家承诺截图等信息,恶意取消订单的商家应承担赔偿责任。
消费者在网上下单支付后,被电商单方面取消,这就是所谓的“砍单”。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的调查数据显示,在3484名受访者中,有2836人表示有过网购“断单”的经历,占比81.4%。网购“剁手”后,1586人选择向消协投诉,占比45.52%;313人选择找商科理论;46人选择觉得不吉利;36人选择向法院起诉,仅占1.03%。
随着“双十一”临近,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薛军建议,消费者在网购前应了解促销活动的详细规则,并注意保留促销活动截图和商家的承诺。遇到“砍单”后要积极投诉维权。对于维权难的问题,薛军表示,网购合同是否成立,决定了“砍单”的性质。电商通过格式条款作出合同成立的约定时,必须明确提醒和告知消费者,任何取消订单的行为都构成恶意协商,都要承担赔偿责任。
“砍单”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下单成功并付款后,部分电商会以缺货、系统错误、操作失误、订单异常、产品质量等理由单方面取消订单。,或者一直拖延发货,都会不同程度的侵害消费者权益。
今年1月18日,胡先生得知“北方的北方脸官方商城”(以下简称北方商城)在做活动,注册会员,下单两件羽绒服,共计293.72元。胡先生下单成功后,商家没有及时发货,以网站故障为由单方面取消订单。事后,北方商城提出给购买不足10件的消费者赠送50元优惠券作为补偿。
2月11日,胡先生收到北方商城发来的短信,大概是说可以以6折的价格购买之前“降价”的商品。这意味着,一件标价2098元的羽绒服,可以用839元的价格买到,却比“降价”前的147元贵了好几倍。因怀疑网站故意利用虚假促销活动收集消费者信息,胡先生向消协投诉。
不仅是胡先生,很多消费者都表示,怀疑商家通过虚假促销故意套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然后有针对性的销售产品。消费者在电商网站下单时,必须提交地址、联系电话等具体个人信息。这意味着,电商在“砍单”后,可以掌握大量精准的潜在用户个人信息。
3月,北京市消协在《砍单》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指出,由于电商责任有限,为此付出的成本较低,“砍单”正在向其他互联网消费领域扩展,如预订机票、商家单方面取消酒店等。
值得注意的是,当商家推出“秒杀”、“拍卖”等低价促销活动时,会吸引大量消费者同时下单。如果商家单方面取消订单,大量消费者的权益将受到损害。报道指出,如果像这样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权益被商家的同一行为集中,可能会引发群体性消费纠纷。
商家认为交货后合同被“砍”不算违约。
消费纠纷发生后,很多电商辩称“网购合同不成立”。“网购合同是否成立,将决定‘砍单’行为的性质,即电商单方面取消订单是否构成违约。”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闫玉山解释,在网购过程中,电商发布商品信息的行为是否构成要约,一直存在争议。此外,网站通过格式合同条款制定合同订立规则,将导致电商完全掌握订立合同的决定权,增加了消费者维权的难度和不确定性。
记者注意到,今年3月,北京市消协对Dangdang.com、国美在线、JD.COM商城、Suning.cn、淘宝、天猫、唯品会、亚马逊等8家电商平台就合同条款进行了体验调查。在注册过程中,有两个网站没有规定订单生成和合同的关系。其他6家网站规定,消费者成功下单并完成支付后,并不代表双方建立了合同关系。商家确认发货后,合同才能成立。甚至有网站在条款中规定,在任何情况下,网站都不会对因商品短缺而给消费者造成的任何损失负责。
“这个规则已经被大多数电商网站认可并执行,形成了所谓的行业惯例。”严玉山举例说,Amazon.com明确表示,网站上的产品信息实际上是要约邀请,消费者下单是要约行为。网站发出发货通知后,合同成立。
此外,JD.COM还规定,实际交付货物是合同成立的标志。JD.COM用户注册协议中提到,卖家展示的商品、价格等信息只是要约邀请。只有当卖方实际从仓库发出货物时,才能认定双方建立了合同关系。
严玉山认为,网站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定不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如果经营者以不合理的理由取消订单而不承担责任,显然对消费者是不公平不合理的。
专家认为,商家有提醒的义务,恶意谈判要承担责任。
“在合同关系中,合同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同意合同成立,而在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关系中,过分强调意思自治会进一步加剧网购消费者的弱势地位。”严玉山表示,经营者单方决定合同成立,不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营者通过格式条款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消费者,消费者很难与经营者达成任何实质性的“协议”。
薛军说,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意思自治。商家通过格式条款约定网购合同成立,原则上是合理的。比如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商家交付货物视为合同成立的时间,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但薛军进一步表示,此类涉及合同成立的条款与通常的约定有明显不同,商家负有明确的提醒和告知义务。如果相关条款“隐藏”在很长的文字中,消费者很难发现和理解,说明商家没有尽到相关义务。
记者注意到,电子商务法草案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清晰、全面、明确地告知用户订立合同的步骤、注意事项和下载方式,确保用户能够方便、完整地阅读和下载。
“个人消费者取消订单很正常,大规模‘砍单’需要注意,谨防恶意协商。”薛军说,比如在集中打折促销时,商家拿大量订单吸引顾客,但事后又大量取消订单,违背了诚信原则,构成恶意协商。”如果对方因恶意行为而遭受损失,则需要赔偿.”他认为。
北京市消协的调查数据显示,只有1.03%的受访者选择起诉维权。对此,薛军分析,这与消费者受到的损害小,维权成本高有关。他进一步表示,在大量“砍单”之后,电商平台有责任约束和管理商家的不诚信行为,比如降低信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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