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7篇

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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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重要事件的个人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它们能够帮助我们从中学到经验和教训。那么,如何撰写出有意义的心得体会呢?编辑为大家整理的“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将会回答这个问题,希望这些应用程序能够为你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工作方式!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在接到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知后,我第一时间认真阅读并学习了修订的相关内容。这次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共142条,与原有的条例相比,新增了11条,修改了65条,而且整合了2条。作为一个拥有将近九千万党员的执政党,我个人觉得首要就是将党的纪律性放在第一,说到根本就是要全面从严治党,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十九大确定的战略目标,最终赢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

  作为一名普通党员,一名最基层的工作人员,我要从根本抵制歪风邪气,抵制不良作风,坚持用党性来武装自己,不断的从理论学习中提升自己的修养,在实践中增强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三观意识。同时,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牢记使命,不忘初心”,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近年来,四个意识的提出,环境污染的防治、扶贫攻坚的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扫黑除恶的开展,在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如何更好的执纪监督,新《条例》的发布可以说是与当前的形势紧密相连,既体现了“党纪严于国法”也是对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一名合格纪检监察干部提出来了更具体的要求,更是制度的与时俱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与新形势新任务有机衔接的具体体现。

  新《条例》要求下,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要学习新要求和新规矩,深刻把握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立意内涵,深刻领会把握《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党规党纪熟记于脑,牢记于心。把学习贯彻与工作、生活实际结合起来,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严守纪律底线,不碰纪律红线。

  新《条例》要求下,要切实增强行动自觉,严于律己,自觉运用新《条例》约束和规范言行,遵规守纪、当好表率。强化使命担当,忠诚坚定,担当尽职,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义不容辞的履行好,加大贯彻执行力度,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确保新《条例》落地生根。决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行为,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现象发生。要加强监督检查,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敢于踩“红线”、越“底线”。

  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公布昭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正是基于党情适应时代要求作出的修订和完善,凸显了党的纪律建设的时代性、政治性,为新时代以铁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释放了强烈信号,为新时代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的新标尺,必将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

  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0月1日即将正式实施,按照区委的安排,我认真就新修订的《条例》进行了深刻学习。《条例》的修订是党中央立足于新时期,对全国8900万党员提出的新要求,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宣传部是党的意识形态管理部门,作为主管干部更应对自己严格要求,自觉学习并严格遵守《条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作为一名共产党人,要始终保持高度正确的党性认识。要自觉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积极响应党中央的部署决策,坚决落实,不打折扣。

  作为一名共产党人,要自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进一步增政治规矩和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把铁的纪律贯彻到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上来,一以贯之、落到实处。

  作为一名共产党人,要牢筑思想防线和行为底线。新修订的《条例》,更加明确、细致的划定了党员干部纪律“高压线”, 要打牢思想基础,筑牢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廉洁自律,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的先进性。

  根据局新提升职务局管干部党风党纪培训班要求,我认真学习了《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三份材料,通过学习,我对材料内容有了新的认识,对怎样更好地体现一名党员干部的规范行为有了新的理解,对如何将材料精神与今后的工作生活紧密地联系起来有了新的感悟。下面我就此次学习谈一些自己的心得和体会。

  一、对《纪律处分条例》的理解

  《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为原则,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制定的具有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等重要任务的规范性文件。《条例》一是明确指出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干部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十分具有针对性;二是明确指出了违反党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使《条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三是明确指出了在定性量纪上对党员的处理要准确、证据充实,从事实出发,强调在程序上保护受处分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对于扩大党内民主生活具有深远的意义。(wwW.YJs21.Com )

  二、对《行政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理解

  《行政公务员处分条例》是为了严肃行政机关纪律,规范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宪法》和《行政监督法》制定的一部行政机关内部的重要法规,它以法规的高度对国家公务员的行为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要求,为公务员认识到何谓依法行政,如何依法行政提供了强有力的行为范本,它是保障行政机关内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实现国家路线和方针政策的根本保证。对于增强党和国家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广泛形成公务员权为民所用,勤为民所积、利为民所谋健康权力观,起着十分积极的作用。

  《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是中纪委根据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为贯彻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针对当前查办违纪案件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为行为主体而制定的。《规定》从十个方面阐明了严格禁止行为主体利用职务上便利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这对于保证党和国家的形象以及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廉洁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

  三、学习《纪律处分条例》等三份材料的一些体会

  通过对以上三份材料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和服务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但是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和随之产生的不良风气,如何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让党和群众放心满意,已成为每位党员干部必须面对的问题。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三份材料就是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指导,分别从党、政府、纪委三个层面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了细致规范和明确规定,是十分具有指导性和警示性的行为规范和指南。因此要在此次学习活动开展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和单位实际,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将其作为修身、明德、养性、治家的法宝。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们党对纪律建设进一步强化的具体体现,也是对党的纪律建设内容的丰富和完善。近期以来,通过部门组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主学习,对新《条例》的修订的重大意义、修订的相关内容特别是新增的条款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认识,结合学习谈点心得体会。

  加强纪律建设,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具体举措,强调的是党的全面领导,明确要求全党要首先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不断总结和提炼党的建设新实践新经验,不断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管党治党向纵深发展,使党内政治生态得到净化,成效显著。因此,《条例》的修订是我们党进入新时代、完成新任务、解决新问题、提出新要求的再动员、再部署。

  学习新修订的《条例》重在把握和运用。如何把握新《条例》,首要的把握好政治性。全党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这是前提、是根本;要深刻认识理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重大意义,这是要求、是重点;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是出发点,也是核心。其次是抓好学习,带着问题学,结合个人职责学,常动脑、常思考,把学习《条例》当成一项政治任务和必行的工作内容。

  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运用好《条例》是每名纪检监察干部职责所在。新修订《条例》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纪检监察干部在学深悟透的基础上,要切实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模范地遵守纪律、严格执行纪律。要切实把《条例》铸刻于心,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专责,正确运用“四种形态”,既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又注重以铁的纪律要求纠治一切侵害师生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体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

  通过学习反思,自己感觉到学习《条例》决不是一朝一夕的工作,而应是一个长期坚持的过程,不断地通过学习—反思—实践,才能够更准确地把握和运用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才能在履行专职工作中方向不偏,办成铁案。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可见任何事物的发展都要遵从一定的规矩和规律,才会进步。而作为执政为民的共产党对党内法规、党内纪律就会更加严格,不断修正和完善,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最近仔细读阅了7月31号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中更加有感。这项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更加向群众显示出对党自身建设、素质建设的坚定决心。

  会议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十九大作出的各项战略部署,尽心尽责把各项工作做好,确保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

  会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必须靠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在党章中充实完善了纪律建设相关内容,要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建设理论、实践、制度创新成果总结提炼为党规党纪。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的要求细化具体化,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扎紧制度笼子,实现制度与时俱进。

  会议强调,要着力提高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突出出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巩固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要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严格依照纪律和法律的尺度,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通过抓纪律避免党员犯更大的错误,这也是对党员最大的爱护,严格执纪考验着党员领导干部的忠诚和担当。要巩固和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成果,下大气力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通过认真学习《条例》,我深刻理解到,作为一名共产党,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任何行为都代表着一名共产党的身份。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在工作上要兢兢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微笑的工作态度和高效率对待办事群众,急群众之所急,向群众之所想。在生活上要勤俭节约,摒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边的人。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学习先锋模范典型事迹,自觉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和威信,自觉遵守党纪法规,严格要求自己。

  最后我深刻相信,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会让我们党员队伍得到纯洁净化,党内的政治生态朝风清气正的方向转变,反腐重新凝聚党心、赢得民心。

  日前,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文公布,这是时隔三年后,中共中央再次向全党划出新的纪律“底线”。下面,我谈几点个人学习新《条例》的心得体会:

  一、新《条例》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用更加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要求的体现

  新《条例》与原《条例》相比,新增了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涉及党的纪律的各个方面,重点突出、目标明确、务实管用、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用更加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要求,体现了近年来党的建设一系列理论创新和实践经验,实现了党内法规制度的与时俱进。

  二、新《条例》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新《条例》的修订,明确了党的建设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调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价值取向,聚焦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问题,对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作出明确确定,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重要的遵循。

  三、作为一名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好新《条例》

  一要带头学习新《条例》,学深悟透,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增强履职能力。

  二要督促驻在单位各级党组织,将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把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掌握核心要义,增强行动自觉。

  三要将贯彻落实新《条例》作为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纪律保证,切实抓紧抓好。司法行政系统机构改革即将展开,局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全局观念,真正把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正确对待个人岗位调整变化,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各级派驻纪检组要强化监督检查,坚持纪严于法,挺纪在前,推动新《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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