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T模式即私建公营的“建设一租赁一转让”模式,即由私人投资者投入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资金,在建设完成后租赁给政府经营与管理,政府每年付给私人投资者相当于租金的回报,租赁期结束后,整个项目完全归政府所有。
BLT(Build-Lease-Transfer)即“建设—租赁—移交”模式属于传统BOT项目融资模式的一种发展延伸,是指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和建设,在项目建成后租赁给政府;租赁期内政府付给租金以使项目公司回收建设成本并获得合理的回报;租赁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将项目所有权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需要注意的是,BLT模式下,租赁期内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负责项目运行和日常维护,项目公司除了提供一定年限的质量保证期外,仅担负一定的非承租方责任的质量瑕疵修复责任。BLT模式可以看作是EPC总承包模式与融资租赁的组合,而它与融资租赁的区别在于BLT不仅是一种融资模式,也是一种项目建设管理模式(社会资本应按照政府的要求选择EPC总承包商并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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