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问:申请数电票票种和赋额怎么操作?
答:您好,票种核定和数电票赋额过【我要办税】-【发票业务】-【发票用票需求申请】功能模块进行办理。
02
问:出现企业开票员身份无法进入数字账户,应如何处理?
答: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新电子税局后。
三、系统弹出“人员权限管理”弹窗,点击“人员权限”后面的【修改】。
03
问:新电子税局怎么授权数电开票人呢?
答:您好,开票员需获得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授权后,才可以使用“税务数字账户”相关功能。具体授权操作如下: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右上角头像→“账户中心”进入“账户中心”,点击“人员权限管理”→“现有办税人员”,点击需要修改权限的办税员操作列里面的【管理】系统弹出“人员权限管理”弹窗,点击“人员权限”后面的【修改】; 在“选择人员权限”弹窗中勾选“发票业务”,点击下方【确认】;点击“人员权限管理”弹窗上的【确定】,办税员(开票员)数电业务权限赋予成功。
04

问: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蓝字发票?
答:您好,有开票权限的人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发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模块,点击“立即开票”按钮,在弹出的框中选择(1)发票类型:电子发票/纸质发票;(2)选择票类:普通发票/专用发票;(3)如需开具特定业务发票,则需要选择对应的特定业务标签;(4)如需开具差额征税发票,还需选择差额征税标签;(5)如需开具减按征税发票,还需选择减按征税标签。选择完毕后进入开票界面:(1)补充未带出的销售方信息;(2)填写购买方信息;(3)填写开票信息:输入项目名称后,选择对应商品编码,优惠政策和税率等信息;(4)按需填写备注信息、经办人信息等,填写完毕后点击“发票开具”即可。
05
问: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如何进行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赋码操作?
答:您好,您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项目信息维护”模块,对项目进行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赋码。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我要办税】-【发票业务】中依次选择【开票业务】-【开票信息维护】跳转至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选择【项目信息维护】可进入该模块。
在左侧选中一个项目信息分类后,在主页面右侧点击“添加”。
如上图,纳税人填写“项目名称”后,(1)回车触发自动赋码,提供匹配的商品和税收分类编码;(2)也可选择自行手动赋码,在右侧树形菜单栏的搜索框中输入关键词快速查找或者根据商品类型选择对应的商品和税收分类编码进行赋码,选中后,信息自动填充到项目信息的“商品和税收分类编码”以及“商品和税收分类简称”中,完成赋码。
该模块同样满足【批量赋码】操作。选中待赋码的项目数据后,在主页面右侧点击“更多操作”-“批量赋码”,进入批量赋码页面。
选中待赋码项目数据后,根据商品类型选择对应的商品和税收分类编码进行赋码,点击“批量手工赋码”,信息自动填充到项目信息的“商品和税收分类编码”一栏中,完成批量赋码。
06
问:如何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
答:您好,请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7〕45号)附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根据实际情况判断选择对应的税收分类编码和简称。因国家税务总局在开票系统中更新过《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请按照更新后的税收分类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您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等渠道,查询对应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
07
问:什么情况下可以开具红字数电票?
答:您好,一般情况下,试点纳税人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可以按规定开具红字数电票。但以下几种情况下不允许开具红字数电票:
(1)蓝字发票已作废、已全额红冲、已被认定异常扣税凭证、已锁定(已发起红字确认单或信息表且未开具红字发票、未撤销红字确认单或信息表)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2)蓝字发票增值税用途为“待退税”“已退税”“已抵扣(改退)”“已代办退税”“不予退税且不予抵扣”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3)蓝字发票税收优惠类标签中,“冬奥会退税标签”为“已申请冬奥会退税”时,不允许发起冲红;
(4)发起红冲时,如对方纳税人为“非正常”“注销”等状态、无法登录系统进行相关操作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08
问: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开具红字发票?
答:您好,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业务】-【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模块,点击【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功能,(1)选择票据:输入查询条件,找到要红冲的蓝字发票,然后点击右侧的“选择”蓝色按钮;(2)信息确认:核对发票信息,选择红票的票种,选择开具红票的原因,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成功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如果是无需对方确认的情况,则销售方可以直接在【红字发票开具】功能模块中开具红票;如果需要对方确认的情况,则需要等待对方在【红字信息确认单处理】模块进行确认后,再由销售方在【红字发票开具】功能模块中开具红票。
09
问:发票红冲有时间期限规定吗?
答:发票红冲时,若发起的红字信息确认单需要对方进行确认,对方超过72小时未进行操作则该红字信息确认单作废。
10

问: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如何下载打印数电票?
答:您好,登录电子税务局后,【我要办税】-【发票业务】,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下载打印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不支持直接对于其他税控平台开具的发票进行下载):
方式一:销售方开票成功后,在弹出页面点击【发票下载PDF】、【发票下载OFD】、【下载为XML】按钮,选择文件格式后,即可将发票下载到电脑本地,也可以点击【发票打印】按钮直接打印发票。
方式二:企业开具的发票可依次点击【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进入发票查询页面,查询类型选择“开具发票”,自行选择相应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在结果展示列选择一条数据,点击该数据右边的【交付】,在弹出页面点击【发票下载PDF】、【发票下载OFD】、【下载为XML】按钮,即可将发票下载到电脑本地,该页面还支持点击【发票打印】直接打印发票;
方式三:企业取得的发票可依次点击【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进入发票查询页面,查询类型选择“取得发票”,自行选择相应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在结果展示列选择一条数据,点击该数据右边的【下载】,在弹出页面可选择【二维码下载】【发票下载PDF】【发票下载OFD】【下载为XML】下载发票,该页面支持点击【发票打印】直接打印发票。
方式四:支持批量下载发票,依次点击【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进入发票查询页面,输入查询条件后,在结果展示列勾选需要下载的发票数据,点击【批量下载】,选择文件下载类型,点击【确认】即可批量下载发票,您可以通过【批量导入导出进度查询】功能查看本次发票批量下载的进度。
11
问:勾选发票该怎么操作?
答:发票抵扣勾选操作路径是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业务】-【用票业务办理】-【发票勾选确认】选择【抵扣类勾选】办理进项发票的抵扣勾选。
12
问: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如何导出已勾选发票信息?
答:登录电子税务局后,【我要办税】-【发票业务】,选择【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选择“抵扣勾选”页签。勾选状态选择“已勾选”,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其他相关查询条件,点击【查询】,系统根据查询条件,在操作区以列表形式展示符合条件的发票信息。选中需要导出的发票信息,点击【导出】按钮,将明细信息文档下载到电脑本地。
13
问:受票方如何查询取得的发票?
答:您好,登录电子税务局后,【我要办税】-【发票业务】中依次点击【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进入该模块,选择相应查询条件,点击【查询】,系统能查看到发票当前状态信息。
您还可以使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普通发票)时需录入“发票号码(20位)、开票日期、价税合计”信息;查询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录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开具金额(不含税)”信息;查询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时需录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具日期和校验码(密码区发票号码后六位)”信息。

14
问: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查询发票领用及开票数据?
答:开票数据统计及发票领用查询
(一)功能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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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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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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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朝阳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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