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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近,江油破获了一起十年前的强奸杀人案。
[犯罪]
2008年11月16日上午8时30分,江油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在江油市张明镇长庚村1组一片玉米地的水沟旁,发现一名衣衫不整、浑身是血的中年妇女。在她旁边,停着一辆红色的三轮车…
接到报警后,江油市公安局立即启动命案侦查机制,刑警大队侦查员率先赶赴现场。法医尸检后发现,死者面部、手部至腹部有多处锐器伤,深达胸部和心脏。死亡原因是心脏破裂,右肺破裂,随后是大量失血和失血性休克。
[线索]
办案人员在检验尸体表面的过程中,发现尸体生殖器有外力损伤的痕迹,并从该处提取出可疑的液体分泌物。经鉴定,该分泌物为男性生殖器在性行为过程中分泌的液体。
在这一边,刑侦人员在犯罪现场寻找线索,而在另一边,江油国际刑警组织已经在犯罪发生地方圆进行了50多公里的拉网式搜索。
江油刑警经过初步调查,得知受害人林某是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永兴镇人。暂住江油市三河长岗1号门单身宿舍,与丈夫冷某在江油市从事电动三轮车客运业务。
据林某的丈夫冷介绍,2008年11月15日晚8时许,林某与其通电话,称其在江油市汽车南站附近接了一名40多岁中等身材的男子前往镇。打电话之前,能拿到一单“20块钱的大生意”,电话里的林觉得很开心。但经过海量信息分析和调查,基本可以确定是这一单生意让林遭遇了意外。
[僵局]
但当时江油人员流动性大,当地监控等基础设施在地震中受损,始终无法确定嫌疑人身份。案件调查陷入僵局,十年过去了。
[转移]
然而,十年来,江油刑警始终没有放弃对案件的侦查,每天坚持不懈地比对全国信息数据库。在信息比对中,民警发现,2017年7月,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记录的一名叫曲某的男子的生物特征与当年犯罪嫌疑人的生物特征有一定相似性。
姜刑警立即驱车前往1000公里外的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走访当时收集信息的民警,了解到曲某的性格特征与当年的犯罪嫌疑人有诸多相似之处。为了防止打草惊蛇,江油刑警没有立即联系曲,而是继续走访和了解其他人的情况。
经过一个多月的缜密侦查,我们掌握了以下情况:曲某,男,四川省江油市三河镇人,因与妻子不和,家庭条件较差。从2006年开始,他的父亲于2008年10月去世。曲某于11月中旬回江油办丧事,回来后不久再次离开江油。看来屈有充足的时间和作案动机。
江油刑警经过进一步缜密跟踪研判,发现曲某在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一家私营煤矿打工,而恰巧他近期想回江油处理房屋拆迁补偿事宜。
[捕捉]
得知这一重要线索,2017年9月9日,江油刑警提前踩点,在绵阳市游仙区小偃镇义新村社区将刚刚返回四川的曲某抓获。
[石破天惊]
石油警察立即提取了曲的生物样本,并与从犯罪现场提取的样本进行了对比。结果与前一时期获得的结果完全相同。
在铁证面前,起初还负隅顽抗的曲某,终于对自己的恶行供认不讳。他承认,当他乘坐牟林的三轮车时,他看到了他的不良情绪,并使用暴力迫使牟林与他发生性关系。事后,为了防止牟林报警并把手机扔进河里,他把事后的详细犯罪情况都杀了。
2018年8月,曲被绵阳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曲表示悔罪,表示不上诉,服从法院判决。
(绵阳广播电视台记者:李丹妮江油站通讯员:赵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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