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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山网
新疆区域人口变化分析报告
李新疆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最近,新疆的人口问题备受关注。特别是德国反华学者阿德里安·曾兹(Adrian Zenz)引用一些来源不明的数据,拼凑出所谓的研究报告《绝育、宫内节育器与强制计划生育:CCP打压新疆维吾尔族人口出生率的运动》,谎称“新疆人口自然增长大幅下降”,污蔑新疆存在所谓的“强制绝育”。针对报告的错误观点和荒谬逻辑,梳理了新疆人口变动情况,分析了南疆人口增长过快的原因,阐述了新疆人口变动趋势的合理性。
1.新疆总人口的持续增长及其原因
1953年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新疆总人口为487.36万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新疆总人口为2181.58万人,57年间增长了近3.3倍。近年来,新疆人口总量持续稳定增长。统计显示,2010年至2018年,新疆少数民族人口和维吾尔族人口稳步增长,而新疆汉族人口略有增长。从人口看,2010年至2018年,新疆常住人口由2181.58万人增加到2486.76万人,增加305.18万人,增长13.99%。其中,少数民族人口由1298.59万人上升到1586.08万人,增加287.49万人,增长22.14%;分民族看,2010年至2018年,维吾尔族人口从1017.15万人增加到1271.84万人,增加254.69万人,增长25.04%;汉族人口由882.99万人增加到900.68万人,增加17.69万人,增长2.0%。维吾尔族人口增幅不仅高于新疆,也高于其他少数民族,更明显高于汉族人口。从增长地区来看,2010-2018年,南疆四地州人口从895.1万人增长到1035.5万人,增长140.4万人,增长13.55%,是全疆增长最快的。
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总人口、新疆少数民族人口,尤其是维吾尔族人口,一直保持快速增长,尤其是南疆地区。原因可以总结如下。
长期民汉差别政策的影响。中国政府通过法律形式在各民族中提倡计划生育。同时,从少数民族人口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少数民族生育子女数量的规定不同于汉族。1975年,新疆在乌鲁木齐等汉族人口集中的城市实行计划生育政策。1981年,《关于计划生育问题的暂行规定》颁布,计划生育政策在新疆汉族人口中全面推行。199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划生育办法》颁布,在全疆人口中,少数民族的计划生育政策比汉族宽松。即城市汉族主张一对夫妇生一个孩子,农村生两个孩子。城市的少数民族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农村的少数民族夫妇可以生育三个孩子。2017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和各族群众生育意愿的趋同,新疆修订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各民族实行统一的计划生育政策,即城镇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子女,农村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根据1988年全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2‰抽样调查),1970年至1974年维吾尔族妇女平均终身生育6.13个,1985年至1987年为5.4个,而同期汉族妇女分别为5.2个和2.5个。1981年,中国各民族总和生育率最高的是藏族(5.84)和维吾尔族(5.59);1989年总和生育率最高的是维吾尔族(4.65)和藏族(3.80);2000年,最高的是哈萨克族(3.195)、维吾尔族(3.156)、藏族(2.755)。可见,维吾尔族的生育率在中国始终处于较高水平。
医疗卫生的改善大大降低了人口的死亡率。建国初期,新疆的死亡率高达20‰。随着医疗条件的改善,20世纪60年代中期,人口死亡率下降到10‰以下,以后继续下降,自然增长率基本与出生率的变化保持同步(见图1)。从1949年到1983年,喀什地区英吉沙县的一个维吾尔族村庄有232人死亡。平均死亡年龄为18.76岁,其中1岁以下婴儿死亡127例,占死亡人数的54.74%。2016年,笔者在这个村调研。当年,这个村死了8个人,平均年龄73.9岁。2014年至2015年,该村共有282名婴儿出生,只有一名婴儿死亡。新疆各族人民的身体素质有了很大提高,特别是妇女儿童的保健水平。孕产妇死亡率从2010年的43.41/10万下降到2018年的26.65/10万,婴儿死亡率从26.58‰下降到14.02‰,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4.82岁(2015年数据)。
计划生育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大量计划外人口。受多种因素影响,喀什、和田等南疆地区的计划生育政策长期难以推广和落实,导致该地区人口增长过快。有些人对计划生育政策有抵触情绪,是因为他们对生育的观念和认知没有改变,阻碍了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一些宗教极端势力蛊惑甚至胁迫群众以“尼安尼卡”的宗教仪式结婚,以“三塔拉克”的方式离婚,鼓吹已婚男女领结婚证是“Haremo”,终止妊娠是“异端”,煽动群众抵制计划生育政策,导致早婚重婚现象严重,计划外生育现象不断发生;一些地区计划生育政策落实不到位,重奖励轻处罚,重服务轻管理;计划生育干部队伍整体实力相对较弱。如喀什地区莎车县,计生干部人均服务1.5万人,最长服务半径达130公里,严重影响了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2015年,喀什某县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专项统计。1989年至2014年,全县出生人口35.9万人,其中计划外出生人口占10.5%。
二。2018年新疆人口增长呈下降趋势并分析原因。
新疆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从2017年的15.88‰和11.40‰下降到2018年的10.69‰和6.13‰。2018年新生人数比2017年减少约12万人。主要原因如下。
计划生育政策得到严格执行。2017年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各民族实行统一的计划生育政策(城镇地区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子女,农村地区一对夫妇可生育三个子女),违反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将依法受到相应处罚。同时,新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资金,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给予奖励和社会保障。如自愿终身只生育两个子女(含收养)的新疆农村少数民族夫妇,可申请办理《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获得荣誉证书的农牧民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近年来,新疆不断完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大力普及避孕、生殖健康等科学知识,提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提高公民生殖健康水平。例如,截至目前,全疆共有免费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发放点9788个,最大限度方便群众领取避孕药具;每年免费发放17种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开通手机APP,利用移动智能手段方便群众查询地、县、乡三级定点避孕药具发放点的详细信息,有效满足了广大育龄群众多样化的避孕和基本健康需求。群众自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育龄妇女自愿接受输卵管结扎和放置宫内节育器。如和田等地遵循群众自愿与技术指导相结合的原则,鼓励群众选择国际公认的副作用小、安全有效的输卵管结扎和宫内节育器放置术。这项工程的费用由政府承担。
群众的婚育观念发生了变化。近年来,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年轻人主动放弃了封闭落后的择偶观和婚育观。早婚早育的观念逐渐被摒弃,推迟初婚年龄,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个人发展上,成为越来越多少数民族青年的选择。比如2015年英吉沙县某乡有102对新婚男女,不存在早婚现象。相反,其中有47人是晚婚,晚婚率比上年同期上升了23.9%。同时,少生优生的观念深入人心,特别是对少数民族农村妇女而言。离开家庭后,她们不仅增加了收入,而且打破了“结婚-生育-务农”的传统循环,家庭地位大大提高,生育选择的话语权大大增加,生育更好孩子的观念明显强化。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思想的进步,追求自由恋爱和幸福婚姻已经普遍,婚姻家庭越来越稳定,离婚率和再婚率呈现出稳定但不断下降的趋势。比如,据官方统计,2015年、2017年、2018年,新疆登记离婚数分别为74979、51223、47919件,年均下降14%;再婚人数分别为195008人、150628人和115831人,年均下降16%。
极端宗教思想得到有效遏制。近年来,针对严峻复杂的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斗争和各族人民群众对打击暴力恐怖犯罪、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要求,新疆坚持标本兼治,依法开展去极端化工作,使许多群众逐步脱离了宗教极端主义的思想牢笼,现代文明生活理念深入人心。被极端思想感染的人,从“尼安尼卡”宗教仪式到自由恋爱、依法登记结婚,从“塔拉克”宗教仪式到真实意愿、协议离婚,从“节育避孕都是异教徒”到“少生优生、幸福生活”,提高了各族人民依法结婚生子的意识。在去极端化的过程中,一些女性的思想也得到了解放,男女平等的观念和健康生殖的科学意识得到了极大的提高,避免了被极端主义作为生殖工具所困的痛苦。她们在努力成为身心健康、自信独立、爱国爱家的新时代女性。
第三,新疆人口变动的合理性
世界人口发展趋势表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越高,人们的自我价值感和优生优育意识越强,生育率和人口自然增长率越低。根据经典的人口转变理论,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口将从“高死亡率、高出生率、低增长率”向“低死亡率、低出生率、低增长率”转变。自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来,欧洲一些国家的生育水平不断下降,1980年至1985年总和生育率降至1.6甚至更低。20世纪末,欧洲整体进入超低生育率时代。中国的总和生育率在上世纪90年代初降至较低水平后继续下降,2015年达到1.5-1.6。
与全国相比,新疆人口转变具有相对滞后性和结构性差异的特点。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新疆各族人民的出行、居住、教育、医疗、就业等生活条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促进了人口素质的稳步提高。新疆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由1978年的22.55‰、7.69‰和14.86‰下降到2018年的10.69‰、4.56‰和6.86 ‰。根据人口转变四阶段理论,新疆人口已进入第四阶段,即低死亡率、低出生率、低增长率。2018年,新疆少数民族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下降明显,尤其是维吾尔族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下降明显。一方面显示了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效果;另一方面,说明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加快了少数民族人口转化进程。
随着扶贫工作的深入,南疆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城镇人口持续增加,各族群众受教育程度和文化素质大幅提高,生育观念发生转变。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将成为越来越多人的自愿选择,也将成为南疆的社会潮流。与此同时,南疆世俗化和现代社会生活方式的推进成效显著,落后的生育观念的影响明显降低,个人自主选择的空范围会越来越大,包括控制生育行为的自主权越来越大。可以说,维吾尔族人口的变迁是在外力的引导和政策的制约下逐渐走向自愿选择和自主决定的。这种变化不仅仅是人口增减的问题,而是全面提高人的素质的问题。是少数民族自愿选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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