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向对象的基础
一.类与对象
1.类的声明
类可理解为Java中的一种新的数据类型,他是Java程序设计的基本单位。这种数据类型中封装了数据的内容和对数据内容的操作。类的定义可以看作是建立对象的模板,当程序运行时,已声明的类用来创建新对象。由类创建对象对象的过程称为实例化(instantiation),每个对象都是类的一个新实例(instance)。
2.类与对象的关系
类→对象(具体化过程)
对象→类(抽象化过程)
对象包括
1.属性(对象的特征)
2.方法(对象的行为)
3.类的声明格式
讯享网3.1类头
1.修饰面向对象与java程序设计基础符
(1)访问控制符:public、private和protected
public(公共)——后续定义的任何类均可访问。
private(私有)——仅能被类自身的内部函数成员访问,其他任和类都不能直接访问。
protected(受保护的)——同private,但能被继承类受保护的成员访问,不能被私有成员访问。
(2)抽象类说明符:abstract。
abstract 不仅用于类的声明,也适用于方法。当用于类的声明时,该类不能创建对象。
(3)最终类说明符:final。
final不仅用于类的声明,也适用于变量和方法。当用于类的声明时,该类不能有子类;当用于变量声明时,该变量最初赋予的初值在以后的调用中只能被引用不能被修改;同样声明为final的方法,在以后只能被使用不能被重载。
2.class关键字:
类的修饰符后面的class标志一个类定义的开始(注意不将class写成Class),class后面应跟新定义的类的名字,类名由编程者自己定义,应符合Java对标识符的有关规定,能体现该类的主要功能或作用。
3.类名
类名指的是具体创建的类的名字,遵循Java的命名方式。(习惯上类名首字母大写)
3.2类的成员
1.属性
声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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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方法
3.构造方法
4.类的实例对象及使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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