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园书院导生工作手册
导生工作手册
南京审计大学
沁园书院
“求真”:出自清代李清馥《 闽中理学渊源考》卷五“求真于未始有伪之先,而性之真可见矣。”意指崇尚真理,追求真知。著名教育家陶行知的名言:“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书院“教人求真”,“学做真人”。“求真”旨在鼓励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勤于思考,敢于质疑,有严谨的求学态度和科学的治学方法,坚持不懈而终有所得。
“至善”:出自《礼记·大学》开篇“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意指注重善行,完善人格,追求道德修为的最高境界。“至善”是人性的集中表现,书院将引领师生孜孜追求,努力达到尽善尽美的道德境界。
“尚美”之“尚”,《说文解字》云:“曾也。庶几也。”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曰:“曾也。曾,重也。尚,上也。皆积累加高之意。”“尚”为崇尚之义。“美”,《说文解字》曰:“甘也。”《说文解字注》亦云:“五味之美皆曰甘。引申之凡好皆謂之美。指崇尚世间一切之美好事物,有美的心灵,有美的趣味,审美之义也。
目录
第一章 前言
各位导生,你们好!
首先祝贺大家通过了层层筛选最终成为沁园书院导生。新生从入学到真正走入大学生活的这段时间是他们会迷茫、需要有人去引导的时刻。作为导生,需要大家能够发挥领航员、指导员的作用,协助书院、辅导员老师引导新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而要做好这一切工作需要各位与书院的充分配合和不断努力,利用各方面资源,充分发挥你们思想先进、成绩优秀、工作能力强等各方面的优势来完成组织赋予你们的职责,帮助书院做好新生管理工作。我们希望所有的导生能够不断的超越自我、改革创新,以你们高度的责任感,强大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去引导各自所带班级,帮助所带班级树立团结协作的精神,形成良好的学风环境。
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沁园书院各班一定会成为一个团结拼搏、奋发向上的集体的!
第二章 导生委员会
沁园书院导生委员会旨在打造导生品牌,增进与导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升导生的专业素养,工作能力与导生的凝聚力,富有创造性的开展导生活动。
(一)导生委员会在沁园书院学生社区自我管理与服务中心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全体导生均为委员会成员。
(二)导生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由书院老师推选产生。理事3名,由具有丰富学生工作经验的导生担任。导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理事组成导生委员会理事会。
(三)导生委员会理事会主要负责三方面事务:
1.新生工作,导生工作(包括导生的管理与考核)。
2.导生品牌活动策划展开。
3.召集导生会议,管理突发事件。
(一)主任对导生委员会工作负全面责任;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分工合作,各有侧重;三名理事分别向主任副主任负责;
(二)理事会领导落实导生的年度工作计划;
(三)定期主持召开全体导生会议以及其他导生工作会议;
(四)负责与书院其他学生组织保持横向工作交流;
(五)对有关文件,计划,通知的拟定;
(六)对导生的工作情况进行指导;
(七)创新的举办导生品牌活动,增进书院的文化氛围,如家族秀等。
(八)定期与书院老师保持联系,让他们了解导生工作并给予支持。
(九)组织每学期导生工作总结汇报。
(十)主任不在校时,由副主任履行主任职责。
第三章 导生选任制度
(一)学生本人提交申请书;初审通过后参加面试;成为导生后颁发工作证、进行备案,一旦成为导生,除不可抗因素不得退出。
(二)初步设定班导生任期为一学年。如果导生在任期内出现违纪情况或者不履行班导生职责,导生委员会有权对其解聘。
(三)导生委员会将在导生上任前对其进行导生培训,以便熟悉导生工作。
(四)导生选拔之后,由优秀导生担任导生委员会理事,其他导生担任导生委员会委员并由两者组成导生委员会。
导生委员会有义务举办导生培训会,书院认定合格后予以正式聘任。
第四章 导生工作制度
导生委员会实行一周一次的导生例会制度,全体导生需准时参加,导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需总结上周工作,布置下周工作,导生之间需相互交流工作心得经验,向理事会报告新生工作的完成情况。提出改进导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所带新生传达会议内容,必要时同相关指导老师召开例会,指导工作。
(一)导生需按时全程参加例会。
(二)导生应积极宣传,参加书院各项特色活动,树立良好形象,注意文明谈吐,不向外传播消极思想。
(三)换届将全力辅助新任导生开展工作,完成好对接工作。
1、大一全体学生晨训以“导生家族”为单位组成晨训小组并进行编号,按照编号将导生家族分为两大组进行单双周轮流晨读晨练(以2016届为例第1-31组“导生家族”单周周一、三、五进行晨读,单周周二、四自由进行晨训,双周周二、四进行晨读,双周周一、三、五自由进行晨训;第32-61组“导生家族”单周周二、四晨读,单周周一、三、五自由进行晨训,双周周一、三、五进行晨读,双周周二、四自由进行晨训)。
2、晨练项目内容及场地自选(场地从下文方案中选择),晨训内容及场地更换周期为一月;晨读地点为致远206。
3、不当行为将由晨训部记录后上报书院处理。
沁园书院大一学生及对应导生
1、时间:周一至周五早7:10—7:40
2、地点:致远教室、润园操场、沁园操场。

3、晨训参与人员:大一学生及对应导生
4、实施方案
根据沁园书院导生与新生“家族”文化的发展需要,沁园书院晨训以导生为单位进行,地点限制为致远教室、润园操场、沁园操场。导生可与其所带新生商定后将方案上报晨训部审核备案,以便集中管理。
5、以下为备选地点方案,导生可选其一或自行安排,新方案须经审核后方可进行。晨训方案的修改以月为周期,如需更改自由晨练内容地点或有人员变更,应及时向晨训部汇报。
新生在指定教室晨读(致远206),所带新生晨读之日,导生无需到场陪读,此时导生也可参加大二的晨训。
要求:
1、秩序井然,按照要求以导生家族为单位分区晨读。
2、7:15分之前需坐定开始晨读,按要求携带晨训卡,现场由晨训部干事负责考核。
3、晨读期间,不可吃早餐(个别身体不适者应提前补充能量),不可玩手机,不闲聊,应抓紧早晨认真晨读。
4、晨读中途有正当理由离开,须告知工作人员并征得同意,不迟到不早退不代交晨训卡,如被发现,双方当天晨训成绩取消。
5、若天气不适合晨训,则当天晨训取消。
6、对于恶意扰乱晨训秩序且屡教不改的学生,将取消其当天晨训成绩,情节严重者,将上报书院做处理。
润园篮球场可进行篮球、排球等球类运动,器材自备。
操场可进行跑步或其他形式。
要求:
1)、7:15前导生收齐本家族晨训卡交于现场工作人员,7:40导生统一领取新生晨训卡并返还新生手中。
2)、因在室外晨训,根据天气情况决定当天是否晨训。
3)、晨训过程中,应尽量避免肢体碰撞,避免发生意外情况,懂得礼让。
沁操处可进行晨跑、跳绳、踢毽子、做游戏、扎马步等可在最后穿插交流会。导生强制到场。
要求:
1、7:15前导生统计好本家族缺勤人员,并前往致远天井处进行登记,登记结束后导生可即时结束晨练,但沁操学生需继续晨练。如导生因不可抗因素不能参加晨训,可指定负责人代为执行,并将负责人信息报备晨训部。
2、沁操使用的绳、毽子等器材请自备。
3、晨跑同学跟随乐跑团进行晨跑,服从指挥,有序进行。其余同学在操场中间分区域进行各家族晨训。
4、因在室外晨训,根据天气情况觉定当天是否晨训。
附注:
1、各家族同学按照当天规定晨训处进行晨练,不可擅自更改场地签到,若擅自更改场地导致晨训部干事抽查不到则当天晨训成绩取消。
2、身体不适者不勉强参与晨跑,参与者应提前补充能量。
3、各家族成员间不可包庇代签,如被发现则当天成绩取消。
4、若家族人数太少不能开展活动,可以和其他家族合并开展。
5、导生家族可在晨训周期内进行项目微调(应向晨训部提交申请),如家族有新颖可行的晨训方案,可向晨训部申请后实施。1月周期过后,导生家族可更换晨训内容(致远教室晨读为固定项目,不可变)
导生在晨训当天跟随新生(致远教室、润园操场、沁园操场)
1、组织新生进行晨训,要求秩序井然,导生在晨训过程中严禁出现迟到早退、无故缺席、包庇签到交卡、无组织活动。
2、现场负责维持秩序,注意学生安全,严防出现安全事故。
3、对于失职的导生,将对其进行晨训扣分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上报沁园书院处理。
1、每个导生或负责人负责晨读秩序
2、晨读期间,工作人员将进行盖章
注意:请大家晨读结束时务必及时把卡带回。
1、导生或负责人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登记(7:15-7:25)
2、每周五18:30之前请各书院班级班委将本班晨训卡收齐,交至13-104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值班室,由综合考评部统计该周晨训出勤。
1、大一学生每参加一次晨训加0.1分/日,采用加分制;导生陪同新生晨训之日盖沁园书院大章,加0.2分/日,导生参加大二晨训盖普通章,加0.1分/日
2、如果该日下雨,则全体学生都不加分
3、周五没有交卡的,当周晨训成绩为0
4、严禁出现私印刻章、找人代盖、手绘章等失信行为,如有发现,将向其开具行为提醒单,上报奥兰通报,并取消该周晨训成绩
凡因病、因事请假不能参加晨训的,需于缺勤当周的周五中午13:30(即综合考评部统计)之前,将有辅导员签字批准的假条,交至13-104沁园书院学生社区管理与服务中心(综合考评部)值班室。
(一)新生正式开学一月内,完成一篇新生辅导心得,内容包括遇到的问题,自己的心得体会,对导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每两周需提交导生工作记录表,记录导生工作情况及具体案例。
(三)每学期举行一次导生工作会议总结,导生需提交导生工作总结(导生在例会中的参与情况,发言情况,提交各项工作报告均作为导生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导生岗位职责
一、 协助书院完成新生报到和第一学年的工作,做好新生入学辅导,负责新生入学教育任务的具体实施,带领新生熟悉校园及其周边环境,提醒新生入学初期的注意事项,帮助新生尽快熟悉大学生活。
二、 与班主任共同负责召集组织新生班级的各类班会,协助班主任组织选拔“班级临时负责人”,及时发现并向辅导员老师推举领导能力较强的新生,并将其作为班委会成员和各方面活动骨干的重点考察人选,对新生临时负责人的工作给予充分地指导和帮助。
三、协助常任导师组织好新生晨训、读书小组、导生家族秀等活动
四、 在课余时间跟踪新生班级军训情况,定期向辅导员汇报;对于现场突发事件做应急处理,不能当场处理的,及时报告辅导员老师。
五、 鼓励新生积极参加学校、书院举办的特色活动。积极开展谈心活动和心理辅导,了解新生的学习、思想、生活状况,尤其是对部分特殊同学,如挂科、贫困生。尽快了解班级每个同学的经济状况,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同学的情况如实记录在案,为学院发放各类经济困难补助提供第一手材料。
六、 做好新生安全辅导及相关纪律工作,如提醒新生禁止私拉电线、使用违章电器,不得占用公共区域,不得留宿异性,禁止在宿舍楼内打闹、喧哗,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等。导生有责任向书院报告所带新生违反学校纪律事件。
七、 深入新生教室、寝室、食堂等活动场所,与新生建立起良好的个人关系,维护新生的权益,如水电费问题和热水供应问题,尽其所能协助新生解决生活中的困难。
八、 按时参加导生委员会例会,汇报本班的各方面情况,向新生完整传达学校、书院的通知,接受团委、辅导员交待的各项任务。
九、 新生、宿舍如遇突发事件,应尽量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迅速、准确地向分管老师报告,协助调查处理、妥善解决。负责导生未及时知晓者,其他导生有协助义务,并及时通知到位。
十、 导生的言行对新生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导生宿舍应保持整洁卫生,走访宿舍时,应注意自身形象,穿着应整洁大方。
十一、 学习其他导生的工作经验,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六章 导生纪律要求
导生如需离校二天以上(放假除外),除履行学校规定的有关请假手续外,应提前一天向书院相关指导老师提出申请,说明离校时间,原因和已同意暂时接替工作的导生姓名(短信或电话请示老师)。经老师同意同意并告知导生委员会主任后方可离开。
导生必须准时出席与导生工作相关的会议,并在会议开始前五分钟到场签到,会议开始十五分钟后到按缺席处理,对会议无故缺席者,一次给予口头批评,二次取消其评优资格。
如需请假或早退,必需至少提前半天(会议负责人应保证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开会)向分管纪律监督的导生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提出申请(提交书面假条或口头告知),并说明请假事由,必要时提供有效证明。

除上课外,一般不接受要参加同类型会议或其他课外活动的请假,如:作业讨论,其他组织会议等。一学期请假不得超过三次,否则取消其评选优秀导生的资格。
导生出席会议时,应该穿着端庄,不应穿拖鞋。会议发言阶段,应该积极发言,如实反映新生情况。如有必要,应按会议通知穿正装出席。
按时按质完成书院要求的有关工作如果不能完成应提前三小时(特殊情况酌情处理)告知导生理事,并找其他人协助顶替工作。
导生应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学校及书院各项纪律要求如有违反情况将影响评优考核,直至提请书院解聘其导生资格。发现所带新生有违反书院纪律要求的,应予以警告。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应上报书院,不得放纵。
导生对待工作应认真细致,如接到新生有关投诉,经查实,该导生需要进行反思,并提交一份检讨。
第七章 导生考核评优办法(试行)
为切实加强我院导生队伍建设,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调动广大新生导生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导生委员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担任导生工作满一学年并且考核成绩合格以上的导生均可参加当年院级优秀导生评选。评选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1、认真学习贯彻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心时事政治;热爱学生工作,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
2、认真履行导生工作职责,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定期参加并主持相关例会,《导生工作记录表》《导生会议记录表》记录完整详细,工作扎实深入,切实完成书院和老师交代的其他工作;
3、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新生指引工作,熟悉学生管理制度内容和学生日常事务处理程序,工作态度端正、效率高,能第一时间解答新生的疑难问题,在入学教育、管理和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
4、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切实践行书院“求真、至善、尚美”的院训,服务意识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5、参照附件:导生考核表进行细化评分,日常考核由导生委员会执行完成;
6、所带新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前50%(以奥兰系统为准),无不及格科目;
7、所带新生精神风貌良好,奋发进取,积极参加书院特色晨训、“品读荟”读书小组、导生家族秀等活动。
第八章 附件
第九章 附录

学生治理与发展委员会主席团,统筹委员会工作;主席团内设秘书处,下设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分团委)、学生社区自我管理与服务中心、学生学习与成长指导中心、学生文体发展中心、学生社团联合发展中心(社联)、学生科技发展中心(科协)、学生新闻传媒中心、青年志愿者协会和对外交流中心,各大中心主任由主席团成员担任,并设1-2名副主任,并根据各自功能下设职能部门,每个职能部门设顾问一名,部长一名,根据需要设副部长二到五名(分管各项工作),干事五到十名。
秘书处是主席团下设核心部门。是连接学生自主管理与发展委员会主席团与各中心之间的中枢部门,统筹委员会各项事务,将主席团与各中心紧密连接,第一时间传达主席团的指示并协调各中心工作。主要职能如下:
9、负责组织学生会新干事的招聘,开展各部门的培训,提高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水平。
沁园书院分团委在书院党委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根据书院党委和校团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和进行每学期共青团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分团委严格遵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要求,不断提高团员素质,培养青年骨干,通过多种形式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有效提高青年学生的思想素质、政治觉悟、理论水平,为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服务。
分团委秉承“代表青年”、“服务青年”、“引领青年”三大宗旨,为全体青年服务。其学生干部队伍分布在五个部门工作,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素拓认证部、审计委员会、志愿者工作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集体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
沁园书院学生社区自我管理与服务中心下设办公室、生活部、晨训部、宿舍督察部、社区调解委员会、心灵驿站、**部、综合考评部、导生委员会。通过组织开展“文明有序、安全卫生”为主题的系列社区文化活动,以“文明寝室”、“示范楼层”等评比,“党员示范楼层”、“党员师范宿舍”等为主要形式的文明楼栋争创活动,引导学生通过社区调解委员会自主调解社区内发生的各类问题,充分发挥沁园书院大学生在社区范围内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作用,致力于将社区创建成文明有序、安全卫生、团结向上的学生生活、学习区域,为书院学生健康成长提供服务。
下设办公室、团队学习部、成才规划部、朋辈互助工作坊,其职责为向广大同学提供专业学习、技能发展方面的指导与服务信息,开展朋辈互助工作,开展辩论赛、读书、征文等活动,举办有助于提高学生学习能力的各种学术讲座,检查、抽查学生遵守学习纪律情况,做好新老生交流工作,并对书院全体学生进行综合考评。
学生文体发展中心下设办公室、体能拓展部、女生发展部、大艺团,在书院党委领导和分团委指导下开展文艺体育类活动,组织、训练书院体育竞技类队伍,开展女生教育发展活动。
沁园书院学生社团联合发展中心以“服务社团发展,繁荣校园文化”为恒久不变的宗旨,以“准确定位、明确规范、凝练特色、争创品牌、锻造文化”为方针,以“自我发展、百花齐放”为原则,引导社团向多元化健康方向发展,丰富同学课余生活,促进校园文化发展。下设办公室、社管部、财务部、外联部、监察部。
沁园书院科协是在书院党委领导和分团委指导下的学生学术团体,是沁园书院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的学生组织,主要负责组织学术性学生活动和对外学术交流活动。下设办公室、学术科研部、实践创新部、外联部。
沁园书院学生新闻传媒中心是沁园书院学生组织的整体宣传机构,是书院学生活动的重要展示窗口,有人人网公共主页、微信公众账号、书院网页、书院橱窗宣传阵地等作为展示与服务平台。学生新闻传媒中心下设办公室、网络技术部、视觉设计部、院刊编辑部、播音主持部。
下设办公室、宣传部、校园服务部、阳光扶助部、创新实践部。沁园青年志愿者协会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搭建志愿交流平台,组织大学生志愿者积极参与校内外志愿活动,为书院、学校及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充分体现沁园书院志愿者的特色,加强书院学生与社会的接触交流。
下设办公室、品牌活动部和对外联络部。沁园书院对外交流中心,是沁园书院学生治理与发展委员会重要组成部分。对外交流中心工作服从书院党委、团委及主席团指令,以“建立校外合作关系,促进书院文化建设;整合校内外资源,提升品牌活动影响力”为宗旨,服务于沁园书院学生治理与发展委员会。
1、到社区调解委员会说明调换原因,填写申请表。
2、提交报名表之后,由一名部长带领两名常任理事予以调解(调解三次未果,召开调解大会)
3、召开调解大会,审批同意后上交辅导员审批
4、辅导员审批同意后,由本人递交给宿舍管理员审批,即可调换宿舍
5、调解大会流程
(1)、至少两名社区调解委员会的部长,至少五名常任理事出席会议
(2)、当事人阐述调换宿舍原因
(3)、常任理事提问
(4)、部长提问
(5)、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
第一条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 影响学业或辍学,学院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力交纳 全部学费的学生减免学费。根据《南京审计大学学生收 费管理规定》(南审院财[2006]10号)并结合学生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具体细则如下:
第二条 减免学费的原则
1、学校鼓励经济困难学生通过获取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等贷款方式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
2、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聚居区 的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可优先考虑减免;
3、学费减免应与国家和省政府等校外学费资助结 合起来综合考虑。
第三条 学费减免的对象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在校月收入(包括各种奖学金和各种补贴)在南京市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费标准线以下(申请减免当年的标准),学习和生活经济条件特别 困难的我院在籍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四条 申请减免学费的条件
(一)我院经济困难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
1、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 养的孤儿;
2、城乡低保家庭或持《特困职工证》人员子女;
3、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学生;
4、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
6、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子女。
(二)申请减免学费的经济困难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学年度德育考核等级均为“良”以上;
2、自觉遵守法律、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没有因各种原因受过纪律处分;
3、生活简朴无抽烟、酗酒、使用奢侈消费品等铺张浪费行为;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且体育课成绩合格、课外体育锻炼成绩达到“良”或“良”以上;
5、能正视生活困难,自强不息,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良好且该年度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6、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劳动;
7、积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五条 减免额度
第六条 办理减免学费的程序和办法减免学费学院每年 9 月集中审批一次。学生本人必须在新学年开学三日内向书院提出减免学费的书面申请、填写“南京审计大学经济困难生减免学费申请表”并附学生家庭所在地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农村学生为乡以上政府证明,城镇学生为街道办事处以上政府证明),由所在书院结合学生本人表现及经济状况进行认真的评定和审核,减免申请审核通过的开学一周内报学务委员会审核。经学务委员会审核,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公布减免学费的名单。
第七条 处罚和制约措施 减免学费的审批工作要求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如 发现不如实反映家庭经济状况,弄虚作假,通过不正当手段减免学费的学生,一经查实,除限期全额缴回减免的学费外,还要视其情节严重给予记过(含记过)以上等级的行政处分;同时还要追究所在书院经办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 配套措施减免学费要结合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工作进行统筹考虑、合理安排,通过不同的资助形式相互补充,从而达到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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