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书档案是一个单位的重要保管记录,它的前身是文件材料,运转完毕,经过规范化整理,归档后即形成文书档案。
关于文书档案的定义可以这么理解,文书档案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事务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它包括收发的文件、会议记录、报表、图册、简报等。
发文是归档的重点,一般以本机关单位名义印发的公文都需要归档。收文收的是本机关单位以外的机关单位因工作需要、业务往来等原因而形成的文件材料。
收文包括本级收文(同级)、上级收文、下级收文。

上级收文需要归档吗?它的保管期限又是如何规定的?
属于归档范围的应归档!
保管期限根据价值判断!
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规定:
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属于永久保管;
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一般性文件材料,上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属于定期保管。

·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1.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2.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3.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4.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 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
审核:王 莉
编辑:王 宏
甘 肃 档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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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档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6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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