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系统的定义
分布式系统是多个处理机通过通信线路互连而构成的松散耦合的系统。从系统中某台处理机看来,其余的处理机和相应的资源都是远程的,只有它自己的资源才是本地的。至今,对分布式系统的定义尚未形成统一的见解。
一般认为,分布式系统应具有以下4个特征:
(1)、分布性
分布式系统由多台计算机组成,它们在地域上是分散的,可以散布在一个单位、一个城市、一个国家甚至全球范围。整个系统的功能是分散在各个节点上实现的,因而分布式系统具有数据处理的分布性。
(2)、自治性
分布式系统中的各个节点都包含自己的处理机和内存,各自具有独立的处理数据的功能。通常,彼此在地位上是平等的,无主次之分,既能自治地进行工作,又能利用共享的通信线路来传送信息,协调任务处理。
(3)、并行性
一项大的任务可以划分为若干子任务,分别在不同的主机上执行。
(4)、全局性
分布式系统中必须存在一个单一的、全局的进程通信机制,使得任何一个进程都能与其他进程通信,并且不区分本地通信与远程通信,还应当有全局的保护机制。系统中所有机器上有统一的系统调用集合,它们必须适应分布式的环境。在所有CPU上运行同样的内核,使协调工作更加容易。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联系我们,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需转载请保留出处:https://51itzy.com/kjqy/1200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