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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是科举考试的鼎盛时期。进士作为正道之首,在选官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但是,在具体的选拔过程中,明清新士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相对来说,清朝的情况比较简单。一等三直接授予翰林院官,无吏部劝选;二、三年级通过科举考试的都是庶吉士,其余的都归入吏部轮班,或在各部授硕士,或放给各省知县。
在大多数人看来,状元授予编审,状元授予编审,状元授予编审,似乎是确定无疑的。其实这种观点并不恰当。明初对新学士的封官有一个变化和调整的过程。正因如此,御史才会谈到明代士人选官的问题。
洪武时期,科举制度屡开屡停,朝廷选官方式多种多样。除了士人,贡品、官员甚至举荐占了很大一部分。直到洪武十五年,朱元璋才宣布再次采用科举选官,从此形成定制。
在明代,进士的官阶和等级是非常重要的。原则上,授予官员是根据他们的成就。但明初士人选官呈现多元化趋势,没有形成固定的标准。
严格来说,举人已经通过考试获得了做官的资格。之所以要举行宫廷考试,是为了排列官阶,让吏部授官。但进士的年龄除了殿试排名,还会影响具体封爵。年纪越大,越难授官。
洪武时期,士人选官还比较粗糙,没有一个形成统一的标准。比如洪武审判四年后,规定一、三、一、三、一、三、二、三、七、一、七、七、三、一、一、三、一、三、一、三、一、三、一、七、一、一、三、一、三、一、三、一、一、二、三、一、一、二、三、一、二、三、四、四、四、四、五、五、五、六、五、六、六、六、六、六、六、六、七、六、六、六、七、六、七、六、六、七、六、六、七、六、七、六、七、七、七、六、七、七、七、七、七、七、七
很明显,明初的新科进士都是以一等排名为基础授予相应官职的。但是洪武十八年,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第一名从六品,第二第三名七品,皆赐进士与;二、从七品,赐进士出身;第三名是八年级,同进士出身。本科目定为A级,不考虑具体等级。
吴鸿二十六年,一个被授予翰林院编修,另外两三个被授予翰林院编修,剩下的二三流进士被分配到各个衙门处理事务,里外都有。可以看到,今年以来,状元、状元、探花状元都被授予了翰林院官的称号。
有一点需要说明,就是从本科目开始,规定二等进士冠七品,三等进士冠八品,可以根据相应的品级来领俸禄。在随后的选官过程中,原则上规定官职不得低于这个标准。
一等进士封爵确定后,二等、三等进士的封爵仍在调整中。在这里,我们需要注意另一个问题。我们通常所说的宫廷考试制度是在雍正时期建立的。在此之前,新招进士进入翰林院普通馆不需要通过考试,而是由六部九司官推荐。
第二,由于没有固定的前三品进士的册封制度,所以从洪武时期就引入了一种观察政治的制度。观政,又称办事、公务、试政,其实就是试用期,主要是岗前培训和实践。
与清代学而优则仕不同,新进士观察政治的时间并不长,一般为半年。但这并不是说所有进士都可以在观察政府半年后被授予实职,而实职又需要按照一等官阶授予。通俗的理解就是,表现最好的进士可以在六个月内拿到实奖,而排名靠后的进士要等到上一个进士干完活才能轮到。当然这个时间更长,但最长不会超过三年。
秀才入仕后被授予什么职位,成为秀才后逐渐定制,直到明末基本不变。
据万历朝《吏部、文选、清吏部、秀才罢官》记载:二流进士为首席官,二等为巡抚;前三名进士评价里面的事,太常殿博士、中书夫人、行人等官员,在外面提拔官员、知县。
需要补充的是,虽然朝廷规定二流学者要“内除高手”,但由于人数众多,京畿六部官职空缺很少,所以会有一半以上的二流学者被释放到知州。从品级上来说,知州高于当家,但明朝官场向来重内轻外,大部分人都不愿意让别人出头。因此,他们往往因为生病而不愿意在外工作。其实进士前三名也是这样,都不敢让别人去。
如前所述,明代二三流士人有一段政治观察期,时间从半年到三年不等。这就意味着最后几名前三进士都要在吏部等着。为了照顾这些落魄的进士,朝廷也出台了一些帮扶政策。这些在吏部侍候的进士,称为“首辅进士”。
从弘治朝开始,规定国防部前三名进士要选北京等地的官员。经过他们多年的辛勤工作。意味着这些学者不需要对外发布,是百分之百的年轻京官。
在明朝,官场上有一种习惯,认为北京官员无论等级多低都比外地官员优越,所以宁愿在北京考七级,也不愿在外面考五级。因此,一时间《手部进士》成为令人羡慕的烫手大饼,大受欢迎。
总的来说,明代新派进士在选官上优于清代。不仅最初的成绩比较高,而且等待的时间一般也不长。与康乾时期不同,新任命的进士平均等待时间为8年,甚至任命遥遥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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